“不用。您想喝的话我来泡。”
“不必。现在让检察官给下属倒咖啡可不行。除非是我自愿没想到李主任这么拘谨。
”
我不知如何回应,嘴唇抿了又松。若非刻意刁难,那就是我被害妄想的毛病又犯了。
他重重落座,指尖将警方意见书推过来:“死者确认是旅俄韩侨。死亡前一天刚入境,无亲属,滨海边疆区朝鲜族。姓金,以后就叫他朝鲜族金某吧。”
“好的。所以警方果然以不起诉意见移交?”
“当然。在丹贤市没有目击者,监控也没拍到。”
……样啊。”
“不觉得奇怪吗?”
虽觉蹊跷,但想在检察厅当透明人的念头让我保持沉默。直到朱检察官明确征询意见才开口:“确实奇怪。入境仅一天的朝鲜族,怎么完美避开所有监控?丹贤虽是乡下,但外地人理应被拍到。尤其赌场周边。”
“没错。”
他像出题老师般点头。虽是赞许,但评判的目光让我神经更加紧绷。
他摩挲着下巴继续:“我认为朝鲜族金某提前获得了避开监控的行动路线。有人在丹贤接应他。最后被目击是乘机场铁路到首尔站,之后所有摄像头都没拍到,次日凌晨就陈尸丹贤后巷。”
“推定死亡时间是傍晚六到八点,入境还不到二十四小时。”
“对,吸毒致死未免太快。结论只能是:此人通过仁川机场安检后,不到一天就搞到致死量的冰毒。但蹊跷的是死亡时身上没有手机。”
“没手机怎么联系毒贩?是遗失还是被偷了?”
朱检察官歪头。我的推测显然与他相左,他立刻提出新观点:“也可能是抛尸者处理了手机。”
……算不是谋杀,至少存在抛尸者。您是这个意思?”
“这才合理。独自吸毒死亡理应带着手机。可警方仍以不起诉意见移交,草草结案。”
我想起他早前预判警方会不起诉的断言。他补充道:“记住,丹贤警署刑警和其他地方不同。很多人收赌场和梧松建设的贿赂,对小鱼小虾没兴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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