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昨天睡得太晚,想让你再睡一会儿。”程晚秋说完就起身走了出去,林初坐在沙发上,瞄了一眼程晚秋刚才在看的书。
《超美味!四季家常菜3888例!》
林初:…………
很快,出去的程晚秋就端着一个盘子和一个装着黄色液体的玻璃杯进来,这两样东西都被摆在了林初面前,盘子里装着的是卤肉饭和金黄的炸猪排,那杯黄色东西林初凑过去闻了一下,是玉米汁。
程晚秋坐回自己的位置上打开看到一半的书,“我已经吃过了,这份是你的。”
林初看着眼前的食物,转头看程晚秋,“你其实是田螺姑娘吧?”
程晚秋翻过一页,“就不能是你的男朋友吗?”
“……田螺姑娘兼男朋友。”
程晚秋唇角扯出一点笑,“你说是什么就是什么。”
林初拿起盘子边上的大勺子吃了一大口卤肉饭,满眼好奇地看着他看食谱,“你厨艺这么好,还用得着看食谱?”
“中国有一句老话,想要抓住一个人的心就得先抓住他的胃,我这是在为我的将来打算,万一哪天你变心了我还能用我的厨艺栓住你,不至于落个被你抛弃的凄凉下场。”
林初满眼你在说什么屁话。
程晚秋对上他的眼神忍不住笑出了声,“只是看看,争取每天给你做不重样的。”
林初斜了他一眼,“这世上有人能比得过你?你未免太看轻自己。”
程晚秋猝不及防地从林初嘴里听见一句很不得了的情话,惊诧地扭头看着他。
林初埋头吃他的卤肉饭,“我林初喜欢的人,一定是最好的。”
第25章
对于特别熟悉你的人来说,你什么状态都瞒不了他。
在桃园村,这个特别熟悉林初的人可能是小卖部大爷,将来还会多一个程晚秋。
而在酒吧,这个特别熟悉林初的人就只会是东哥。
东哥最早认识林初的时候林初还穿着身校服,像个无所事事的街溜子一样蹲在街边抽烟,身边七八个人簇拥着他,从远远看就是会让人绕路走的混混团伙。
那时候的林初和现在完全是两个人,浑身戾气,一脸凶相,那精致的眉眼凝结着一层好像永远也化不掉的冰霜。
在林初最叛逆的时候,他完全就是一个用美貌也没办法让人放下恐惧的人,几乎所有人见了他都像老鼠见了猫,唯有东哥不怕他。
他苦口婆心地劝,好话坏话说了一箩筐,林初当他放了个屁,之后林初毫不意外地被退学,提前走上了为生计奔波的路。
刚开始没学可上的林初有过那么一秒钟的彷徨,随即很快就全身心投入到找工作当中,但他太出名了,桃林镇只要家里有孩子在桃林一中上过学的,哪个不知道他林初?
于是他四处碰壁,最后勉强找到了一份奶茶店的工作,一个月三千,包吃不包住。
结果不到两个月,麻烦就自己找上门了。
以林初的性格来说要想占他便宜是很难的,尤其是他那时候那个岁数,要他吃亏更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他不光不会让自己吃亏,他还会成倍地还给你,年少轻狂从不想后果,最后还是沈东出面帮他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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