啧,还真是……胆大包天。
怎么总是有人不懂,色字头上一把刀的道理。
之前那个扈永福是这样,现在这个黎城州牧,也与他不相上下。
谢容珏手中铜板滑动,护在沈初姒身边,此时面上还带着一点儿笑意。
只是这笑,却又不达眼底。
若是盛京之中有人在这里,恐怕能认得出来,这位向来行事妄为的镇国公世子,每次出手之前,都是这样的笑意。
而且,笑意越明显,下手就更为狠。
沈初姒也直觉现在自己面前的人的眼神不怀好意,手指略微缩了缩。
之前前来西境的刺史,恐怕都是被一一收买了,别的不说,就说这远超规制的私宅,就不是一个州牧可以负担得起的。
而在盛京,居然都从未听说过这件事,所呈上来的折子并无缺漏。
要么是被要挟,要么就是与之同流合污了。
而主厅中站在一旁的,则是那位客栈的掌柜,或许是因为狗仗人势,眯着眼睛看着不远处走来的两位。
从前在客栈中所见到的谦卑笑意荡然无存。
掌柜碰了一下自己的胡子。
黎城城中人都知晓同福客栈的掌柜是州牧马裕的走狗,平时里无人敢于惹怒他,但是那日这杂碎居然还在黎城落了他的面子。
这美娇娘倒是还好,日后就是马裕新鲜的玩物,至少也需要些时日才能腻味。
但是这个口出狂言的杂碎,到了马裕手上,恐怕不过就是落得一个死无全尸,野狗分食的下场罢了。
掌柜想着当日谢容珏的模样,暗自哼笑了声。
那般嚣张,现在手无寸铁,即便是当真有些来头,只要到了这里,就算是权势滔天,又能如何?
况且倘若当真是权势滔天,又怎么可能住在那样的破败小屋之中。
亏着他们找了数日,才终于找到那处小院。
若只是贩夫走卒,又是外来之人,就更好处理了,随便剜去面容往乱葬岗一扔,只要处理得干净些,就无人知晓。
马裕转了转自己手上的扳指,看着站在不远处的掌柜,意味深长:“看来果然如你所说,是个难得一见的好货色。”
“那是自然,”掌柜满脸谄笑,“大人还不相信小的吗?自然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不然怎么能入得了大人的眼?”
马裕哼笑一声。
确实也有些时日没有见到这样的好货色了,他难得起了一点儿耐心。
也罢,玩上他们一会儿也无妨。
马裕手指在桌上碰了碰,随后看向站在厅中的两人,“你们两人,现在可知罪?”
谢容珏挑眉,“敢问大人,我与家妻何罪之有?”
马裕不知道这人到底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还是当真对着现在的境况一无所知,嗤笑了一声。
当真是小喽啰,到了这样的境地,居然还没看出来他的意图。
实在好笑。
“怎么,你们两人这是对盗窃拒不承认了?知不知晓在邺朝,盗窃乃是大罪,况且还是难得一见的珍物,价值八千两白银,按照我朝律例,当暂且羁押大牢,流放三千里。”
马裕意味深长地转了转自己手上的扳指,话音一转:“不过,念在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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