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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时的林婉一袭白色长裙,海藻般的秀发随风飘扬,正准备去图书馆的她怀中是一沓书本,有些怔愣地被拦在操场,听着眼前的男人弹着吉他唱着歌。

如果自己不是当事人,林婉会夸一句,这画面确实赏心悦目。

奈何,她就是当事人。

傅明俊唱了半首歌,乐呵呵向林婉表白,背诵着早已准备好的情诗:“林婉同学,请欣赏我为你写的诗,啊——”

啊的一声前奏刚刚开始,林婉便打断了他:“傅明俊同学,不好意思,我赶着去图书馆复习。你如果有闲情雅致,可以让其他人欣赏,我就不打扰你们的雅兴了。”

说罢,白色长裙裙摆轻扬,转瞬离开。

围观的同学们或兴奋或激动或遗憾,唯有傅明俊面上不见什么情绪,仅眼中残存迷恋。

几个室友纷纷安慰:“俊哥,算了算了,这林婉没眼光!不跟她一般见识!”

“你表白她都不接受,我看这中文系系花是要上天啊。”

“俊哥别伤心,走,我们喝酒去~”

傅明俊一把摆脱几人:“谁伤心了?看看林婉同学多有气质,拒绝就拒绝,还跟我道歉说不好意思,你们这些凡夫俗子不懂!”

其他人只当江城大学91级最英俊潇洒的富家子弟追求中文系系花失败,却没想傅明俊居然没有放弃。

见天地去帮着林婉打水、拎林婉的热水壶比拎自己的还熟练,打饭时主动让出自己排队的位置,节约林婉的排队时间,甚至去图书馆当好学生,同林婉一个大桌子看书。

林婉被这人的耐心和厚脸皮震惊,却也不算太反感,实在是傅明俊皮相好,又能说会道,碰见时始终掌握着一点点分寸,使二人有一点交集又不会越界。

只是总这样不大好,林婉婉拒几次没能阻止他的追求,下定决心找个机会彻底说清楚,打消这人的念头。

她自小对情情爱爱的没太大兴趣,进入大学也一心学习和挣钱,没工夫和这样的有钱人玩乐。

傅明俊对于林婉第一次主动约自己见面满怀期待,想着金城所致金石为开,这就是坚持的力量,打扮得英俊潇洒出门,甚至买了一束红玫瑰,准备迎接自己的第一次恋爱。

林婉打好腹稿,准备一次性和傅明俊说清楚,却在还没开口时,被傅明俊一句熟络地攀关系震惊。

“林婉同学,我们这就是天赐的缘分!你可能不记得了,别说,我都差点不记得了,原来我们小时候见过!”

林婉一愣,原本准备出口的话咽回肚子里:“什么时候?”

“我小时候去林家村玩儿,和你们村小孩儿玩得可好,那时候我零花钱多,天天请大伙儿吃糖。”傅明俊对于十岁出头的记忆已经模糊,只留有隐约的印象,这还是听说林婉是林家村的人才突然想起来。

城里来的孩子天天请村里小孩儿吃糖...林婉心念一动,怔怔看着眼前眉飞色舞聊起林家村生活的男同学。

“那是你回城后...”林婉几乎快听不见自己的声音,“给了我很大一袋玉米软糖吗?”

傅明俊隐约记得好像有这事儿,毕竟自己当初发糖发得太多了,当即点点头:“是啊!看看,这是不是缘分!”

说罢,傅明俊将手里的玫瑰花往林婉怀中一塞,满面春风道:“林婉同学,做我女朋友吧!我们这可是从小到大的缘分,老天爷都看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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