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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light从成立到现在,只有两个人是一开始的老队员,一个是乐队核心的时叙,另一个是鼓手阿楽,阿楽在时叙组建乐队时在学校外面找的,年纪比他大了五岁,早年在婚庆公司跑过场,给企业年会当过伴奏,甚至还在夜总会打过碟。社会这座熔炉,早就把他淬炼得通透。
所以当其他队员因为各种原因离开时,只有阿楽始终稳如磐石。
“我厌恶资本的操作,跟simon本来就不和,但为了乐队,姑且还算相安无事,事情的起源是一次演唱会后——”
“演唱会后的庆功宴上,总是会有一些有门路的人混进来,本来这也不是个事,那天,来了个一个某影视公司董事的女儿,她还带了自己两个朋友,其中一个是我的粉丝,她大胆向我要签名,我当时比较忙,又被人拉走,就说之后给她。”
“后来......”时叙把脸埋进江予臣的肩膀,语气带着咬牙切齿的痛恨。
“simon那个混蛋,借口说我要给她签名,将那个女孩带走,给她的酒里下了药。”
江予臣呼吸一窒,不由自主地说:
“那他——”
“阿楽及时发现了他的动作,带着我去找simon。我跟simon打了一架,simon因为理亏,没敢把这事闹大。”
“后来我才知道,simon的男女关系一直很混乱,他还几次骚扰过未出道的练习生,还有伴舞,但因为他上面有人压着,那些女孩都不敢说出来。”
“他是因为之前我在演唱会结束后训斥他演出时的失误生气,才想......想用那种方式报复我。”
“阿楽知道他的事,留了个心眼,才没让事情发展成不可挽回的地步。”
“但是那也足够让人痛恨的了,我实在没办法和simon在同一个乐队,告诉老板要么他走,要么我走,最终结果你也知道了。”
“刚刚,simon在我的耳边说,说阿月让他想起了那个女孩,说那时候阿楽要是没阻止他就好了。他这分明是在恶心我,我一时怒起,没克制住就向他动手了。”
虽然有所预料,但江予臣还是被恶心地拧起了眉,这个simon,实在是太恶心太龌龊了。
江予臣很想跟时叙同仇敌忾一起辱骂simon,但一来他的性格不是如此,二来眼下最重要的还是安抚时叙的情绪。
“我认为你没有错。”他温声说道,语气既柔和又理智。
“任何一个有血性和感情的人在那种情况下都很难保持理智,你冲动说明你是个富有同理心的人。”
“真的么?”时叙抬起头,一双眼睛渴求安慰地看着他,委委屈屈地说:
“但是郑明业肯定不会这么觉得。”
“郑经理只是......只是过于关心你的职业未来。”
“得了吧。”时叙冷笑一声:“他关心他的钱袋子吧。”
江予臣很难为郑明业解释,他们站的位置不一样,看到的当然不一样。
不过,经过一番倾诉后,时叙已经平静了下来。
他看了眼被他仍在一旁的手机,深吸了口气,起身:“我去处理一下事情。”
“嗯。”
时叙拿着手机走到阳台,顺手带上了门。
他离开后,江予臣独自坐了一会,也拿起手机。
时叙拎起拳头冲向simon的一幕已经被好事者发到了网上,网上众说纷纭,很快上了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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