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莫斯迅速捂住了听筒,面色严肃地看着内斯塔,内斯塔还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有些懵,紧接着,就听到阿莫斯这个混蛋严肃地说:
“怎么办,桑德罗,我简直要爱死我亲爱的了,她已经来到了米兰。”
“我没听错……”
“我现在就去接她——然后,去付房子的钱,艾比一定会留在我身边的!”
【作者有话说】
完蛋,最近总是困得要命……
第141章
阿莫斯站在街角,手里拿着一个看起来就挺破的公文包,谁也想象不到这个包里装着他和老麦的多年奋斗成果。
不过阿莫斯也挺能理解,他第一眼看到麦尔斯的工资卡的时候,首先是不能理解,然后马上,他就想起来了自己这是要在米兰干什么事情。
他可是要在全意大利房价最贵的地方买房子!
这么说来,其实阿莫斯正经待过的地方:佛罗伦萨、罗马还有现在的米兰,都属于意大利房价高的地方,而当时在罗马买的那一栋别墅,几乎是把他1995和1996年两年的年薪给全榨干了,之后也没留什么钱,他和老麦其实都属于那种有东西吃,有地方住就足够的性格。
很难让人想象的是,阿莫斯作为拉齐奥表现最突出的球星之一,在1997年之前的合同一直不高,75万欧元的年薪,肖像权也一直在俱乐部那里,而阿莫斯也没感觉有什么不对,哪怕是内斯塔也不可能过来问问自己好友的薪资水平到底怎么样,而老麦比起经纪人的工作,宁愿去看那一大长串公式或者天天留在办公室,也没人提醒阿莫斯有关于签个正经经纪人——那时候不流行这个,球员,尤其是年龄还小的球员,他们的经纪人一般就由家里人担任,哪怕家里人并不专业,至少可以信任。
反正不管别的球员怎么样,阿莫斯和他老爹麦尔斯两个人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也别说麦尔斯对阿莫斯的合同不上心,毕竟老麦一视同仁,也不搞双标:他连自己的钱包扔哪去都不在意,还指望什么他去跟俱乐部谈判?
没可能的!
而阿莫斯在球队的表现也一直兢兢业业,让人挑不出来什么毛病,甚至维持了很长时间的队□□手王,这才让他合同快到期的时候,被俱乐部高层找上来,主动提供了一份不错的合同,几乎要达到了原先水平的三倍,200万欧元的年薪,把肖像权也分了出来,诚意足足,然而阿莫斯能看懂前面的年薪,看不懂后面的肖像权,问了一嘴内斯塔,得到了一个简单的答案:
“有肖像权,意思是你现在能去拍广告拍电影了。”
“呃……不感兴趣,有过来找你的吗?”
“肯定的啊,赚钱嘛。”
阿莫斯其实不愿意在他不感兴趣的领域投放更多的注意力,哪怕很赚钱,那也跟他没什么关系,除非是朋友强迫他一起去——比如之后他和内斯塔一起在《狗仔队》里做客串,报酬不多,他们俩是纯粹过去体验新鲜感的,也就是内斯塔饰演内斯塔,阿莫斯饰演阿莫斯的水平。
只不过,就算是饰演自己,两人的演技,那也是没的说,本来有的台词直接被导演剪掉,阿莫斯对此没有任何意见,甚至还有点感谢导演;而内斯塔……
他没有权利在电影这方面发表任何意见。
而后面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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