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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比不上我,但是这一身衣服我勉勉强强可以接受——可我还是更喜欢我那件蓝色的卫衣,嗯,穿起来非常舒服。”

阿莫斯笑的特别开心,看起来谈论时尚,可要比谈论什么“你觉得你这场比赛发挥如何”的狗屁问题要好得多,至少谈自己喜欢穿什么衣服,他还真能说出来几句话的:

“我有五六件同款的衣服,还有裤子,当时我爸买给我,我穿着也觉得特别舒服,于是后来也又买了好几条,算是个人的一点小习惯吧……只不过艾比总是不太喜欢我这些穿习惯了的衣服,她给我买了几件衬衫,还有西服裤子之类的,我都是在要出席正式场合的时候,才会穿上那些衣服的。”

但是他要出席正式场合的次数确实少之又少,所以这种营业时要穿的衣服,无论是西装啊还是衬衫什么的,大家其实都很少见到。

“但是要说的是,你确实引起了罗马的风尚,这有可能是这些年来你为拉齐奥做出过的巨大贡献,导致你已经完全成为罗马青少年的偶像了。”

这时候的寸头已经完全没有刚刚的生涩了,他挺自然地恭维阿莫斯,把阿莫斯说的面色红润:

“你有没有过这种想法?在你小的时候,看到某一位厉害的球星,然后指着他说,‘我以后要这么踢,我以后会成为像他一样伟大的足球运动员’,有这样的榜样吗?巴洛?我们似乎从来都没有听你说过这些话题,有关于童年或是别的什么,没办法,你距离记者实在是太远了,甚至都没有人给你来一次真正的专访。”

阿莫斯确实没有过这样的体验,说实话,虽然他一直是拉齐奥的副队,但是上面一直有内斯塔顶着,有什么事内斯塔就能搞定,而他在和教练说过自己不喜欢面对媒体之后,一向对他很好的教练就真的几乎把阿莫斯排除在赛后采访之外,这种专访更是从来都没有过。

“偶像……什么的,呃,你突然这么说,我还真一下子反应不过来,但是现在,我脑子里其实有一个名字,只不过我不能说,那并不是我的偶像,但是在我小时候,就是在踢球之后,这个名字一直围绕在我的耳边,没办法,我的朋友是他的忠实粉丝,而对于我自己来说,足球明星没有什么诱惑力,甚至球赛也更多的属于我和亲人,和朋友一种交往的方式。”

阿莫斯想了想,说:“虽然我没怎么接受过采访,但是你应该知道,我没有什么所谓的‘主队’,我不是什么球队的粉丝,我不像是内斯塔那样,从小就是狂热的拉齐奥球迷,虽然这对我的影响很大,以至于现在我最大的称号就是拉齐奥的队副,但是那就只是份领工资的工作罢了,踢足球对我来说一直是个简单的动词词组,有难度,我喜欢,并且还是我的工作,我应该为我的工作努力,因为我是个敬业的人,啊呀,这话是不是有点过于自夸了?”

“不不,在我看来,正相反,很多球员并没有你这样的态度,他们要把足球看成自己心中更加重要的东西,你说的真挺新鲜,内斯塔也是这样想的吗?”

内斯塔从容地点点头:“差不多,只不过我没有他那么极端,我不愿意改变自己的俱乐部,因为我一直是蓝鹰的孩子,阿莫的话,他只要能够踢球就行了……我们这些人,其实都把踢足球看成是自己应该进行的工作,按时上班,按时下班,如果有重要的,突出的贡献,比如拿到了意甲的冠军,那就是公司里面应该发奖金的时刻。”

“米兰这种时刻应该很多吧?”阿莫斯饶有兴趣地问,“我们还没想过欧冠之类的事情呢,但是米兰可和我们拉齐奥这种小俱乐部不一样哦,人家是豪门。”

艾迪挺无语,也挺困惑:“阿莫,你已经转会来到AC米兰啦,你已经是米兰的一份子啦。”

“嗯,让咱们跳过这个话题吧,要不然让我们重新谈论一下时尚?我喜欢你的寸头,但是我从来不准备剪短发,嗯,幸好我不是阿根廷人,幸好我不在帕萨雷拉手下,要不然的话,我连世界杯也没得踢——你看,我和雷东多的发型是不是有点像?我们俩现在是同队队友啦,不过要说的话,我们俩是不是很相似?”

阿莫斯自顾自地说:“一样的发型,一样的身板——不过他没我高,都要休息一段时间,因为自己身上的伤,不过我可不想躺上两年,我还需要工资养活我自己呢……唉,没办法,我没有理财的头脑,赚了钱之后,就放进银行里,存起来,给我爸放着,结果我们俩都忘了到底在银行里存了多少钱了,明明没怎么花过,但是手比脸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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