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4(1 / 2)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验物证上的那两枚鳞片,磨成粉末后兑水,和尸体上是同一种毒。”

套装是特殊能量,无法被包括人在内的任何生灵吸收,只要吞下肚,都会呈现出“中毒”的迹象,只是或浅或深。

他说的太过笃定,笃定到鹤卿根本生不出怀疑:“我会安排人去查验,可......”

他想喊“阿玦”,但又想起刚刚那个拒绝的态度,只将名字咽了回去:“———你为什么会知道的这么清楚?”

“游手好闲的无赖尚有三两狐朋狗友,金鲤难道不能有朋友?”

“你也不必去追问泊渊,他不知道我的存在。”宴明说,“我和金鲤相识,是在他到儋州之前。”

书灵在书中遨游四海,若是阿玦构筑书境,借由梦的牵引与金鲤相识,并不是一件奇怪的事。

阿玦四年多前消失于火海,金鲤三年前初至儋州张罗酒楼,他们的相识,确实该在金鲤入儋州之前。

鹤卿没有抓着这个问题不放,他只是问:“那从景明元年到如今,你在何处?”

是在与自己容貌相似的人身上借尸还魂后被那儋州金鲤藏匿,还是懵懵懂懂被诱骗,辗转流离受尽了苦楚?

直觉告诉他应是后者。

那儋州金鲤的消息也曾呈上他的案桌,说此人生得一副明媚好颜色,在经商上颇有天赋,为人仗义疏财,乐善好施,若是阿玦复活后被他找到,大约不会养成现在这样警惕又尖锐的模样。

“鹤大人,这与案件无关吧?”阿玦说,“我夜入大理寺盗取卷宗,只是不想无罪的人含冤而死。”

宴明大大方方地承认了自己就是那天晚上夜入大理寺的神秘人。

毕竟醒来后发现胳膊和掌心遮掩用的假皮都没了,伤口还被人重新上了药,在这件事装傻充愣便毫无意义。

文安的心腹因为贪求长生服食了锦鲤的血肉,因贪心得了反噬暴毙身亡,金焕之或许有报仇的念头,只是还没来得及动手便得知了他们的死讯,他误以为是许久未见的泊渊在复仇,为了保下唯一一位还活着的恩人,他做了一番设计,自己顶了连环杀人的罪名。

这案子涉及到一些“妖怪”,若非见过书灵的鹤卿,交到其他人手里怕是很难捋清这弯弯绕绕,或者说,很难相信这匪夷所思的真相。

宴明敢在这时破罐子破摔似的“自爆”,一是因为鹤卿定然会护着“阿玦”,他会想办法在不牵涉到妖怪的前提下以最合理的方式结案,并想办法在律法允许的范围内给他减轻罪名。

———让鹤卿徇私枉法,那是不可能的。

宴明估了一下自己的罪和鹤卿的能力,估计他蹲个十天半个月的地牢,再交上一大笔罚银,就能安安全全地出来了。

如果案子实在圆不了,这种性质恶劣的重案定论后又推翻,必然会在殷容手里过一遭,“神明”陪了殷容十年,若真有人信这世间有妖,他必然是其中之一。

双重手段,双重保险。

宴明从没有考虑过自己折在这里的可能,他唯一担心的就是这张与其他马甲都有七分相似的脸———人的直觉有时真的很不讲道理。

他不愿意细说那四年多的空白,鹤卿没舍得逼迫他,攻心的手段在他人身上如臂指使,落到自己心心念念的人身上,分毫也舍不得。

添加书签

域名已更换 尽快用新域名 看发布页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