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御剑悬空,势在必得。
下一秒就被一根极韧的飞丝抽下来,屁股着地。
明晦兰错愕,猛地抬头望去,只见衣非雪乘风而来,高悬上空,桀骜的凤眸熠熠生辉,冲着他信手一指:“就最里面那个,我要了。”
红衣翻飞,明艳瑰丽,正如初见时那般盛气凌人,矜贵清傲,锐不可当。
他被带下去“打包”时,听见商人小声和手下议论:“那是景阳衣家的掌门人吧?果然气派,出手真阔绰!直接把那个跟他竞价的什么道君干懵了!”
“这就是中土第一富的衣非雪?你说他脑子是不是有毛病,还是钱太多没处花呀,那个小奴隶长得是好看,但也不值五十座金库吧?”
“衣家整整半数家产啊,都能买下半个中土了!”
“有钱人的脑子是特殊材料做的,咱不懂。”
“别说了,衣掌门要严格保密,泄露拔舌头的!”
*
他这位“天价宝贝”十分有待遇,被商人换了衣服,梳了头发,捯饬的白白净净的才“交货”。
衣非雪靠在软塌上,居高临下的睥睨着他,说:“几日不见,兰公子怎么就这副德行了?”
是一百九十一天零五个时辰多三刻钟,明晦兰心想。
然后他被衣非雪用指尖挑起下巴,迫使他以抬头的姿势仰望这个人。
只见衣非雪笑颜灿烂,眼中满是得意的凌虐:“本掌门只花了十两银子就把你买到手了。啧,明大少爷可想过有朝一日,自己这么不值钱?”
*
钟书端青菜粥进来,明晦兰回神,只让他放下就好。
粥由热变温,由温变凉,明晦兰端给钟书,让他再去热热。
钟书顿时明白过来,这粥不是小主人自己要喝,而是备好了等床上那人醒了喝。
“小主人您……”钟书从小看着明晦兰长大,是明晦兰唯一的心腹,也是普天之下唯一知道兰公子“真面目”的人。
明晦兰善于伪装,外柔内冷,有时心狠手辣老谋深算的程度,连钟书都感到毛骨悚然。
但这不是缺点。
反之,这是让钟书放心的优点。处在明晦兰的境地,若无雷霆之威的手段,早被人连血带肉生吞活剥了!
不是说明晦兰欲成大事就要铁石心肠,但他可以对任何人敞开心扉,唯独不该对衣非雪。
他是宿敌您忘了?距今不到一年前,你们还在不归原你死我活呢,忘了?
“他救您,纯粹是为了图您的天生圣体。”钟书语重心长道,“可别一时心软,切记这点呀!”
明晦兰眸色微凝,看向灰发苍苍的忠仆。眸光流转,又看向酣睡的衣非雪。
他生性多疑,自然怀疑过衣非雪别有所图。
整整一半的家产,五十座金库。
如此不惜代价的买他,难道真是有钱任性,只为把宿敌弄到手做奴隶践踏出气吗?
衣非雪是任性,但不是冤大头。
他胸中自有城府,聪敏无双,所行万事皆有百倍利益可图,绝不吃亏!
所以看似半数家产砸进去是亏大了,可若换来的是天生圣体,那简直赚哭了。
天生圣体的元阳滋味无可估量,就拿他母亲姜素举例,仅仅是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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