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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昨晚十点下班之前,我给颂声打过电话。他本来希望我过去的,但我说很累,不愿意去……怪我,如果我能在他身边,今天早上也陪着他,可能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

曾咏珊与梁sir对视,交换眼神。

李子瑶鲜红色的指甲油有些剥落,身上香水味夹杂着烟味,衣着因身体俯着的角度显得暴露,与这个优雅的世界格格不入。

“感觉是不是有点——”豪仔走过来,压低声音道,“俗气啊。原来钢琴老师喜欢这一款的?”

与李子瑶相比,方雅韵的声线和语气要清冷许多。

“我知道,爸爸经常会在琴行关门后留下,自己弹上一曲。他总说,长时间不碰琴键,心痒痒,手也会生锈的。你知道,他对艺术一向都是有追求的。”

“但是我不知道,他有早上去琴行的习惯。你们说,是五六点,当时天都才刚亮——阿sir,是不是有人特地约他过去?”

警方又问:“你最后一次见到方颂声,是什么时候。”

“上个星期,我们约好在x西餐厅见面,他带着李子瑶一起来。”

“他们决定结婚,给我送喜饼。爸爸说,请柬还没印好——”

“你和李子瑶的关系怎么样?”

“不怎么样。”方雅韵很坦诚,“我和她吃过几次饭,每次爸爸都在场,但是,我从来没有主动和她说过任何话。”

“她呢?”

“想也知道了,为了嫁进方家,她一定是千方百计讨好我的。但是,我能和她聊什么?是廉价的刺鼻的香水,还是毫无品味的蓝色眼影?”

方雅韵的语气中,有明显的优越感。

说话间,她望向李子瑶,又面无表情地收回视线。

莫振邦继续问道:“所以,你反对他们结婚吗?”

“爸爸单身这么长时间,会感到寂寞也是难免的,我能理解他。”

“他想找个人照顾自己,我不反对,只要他过得幸福就好。”

“但是,不应该是李子瑶,他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

第三天的假期泡汤,祝晴是中午出门的,到了晚上六点才离开警署。

上了大半天的班,她跟上莫sir,去他家接小孩。

“昨天做饭的那位——”莫sir回忆,“是叫萍姨吧?她不和你们一起住吗?”

“今天我休息,就没让她过来,没想到突然有案子。”

莫振邦打趣道:“要怪就怪你这BB机,我走到哪跟到哪。”

其实一开始就说好了,萍姨是不住家的保姆。

最初在警校宿舍,空间太狭小了,舅舅和外甥女并排站着都转不过身,因此每天在祝晴上班前,萍姨赶到,照顾孩子一整天,等到祝晴下班,她也就下班了,一直这么来回跑。

但实际上,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即便在福利院,祝晴也不曾融入集体,始终独来独往,后来更是习惯了独居生活。直到,生活中突然闯进来一个小舅舅,她适应了很久,不愿意再多一个陌生人。

祝晴不想一再迁就退让。

况且,她始终觉得原剧情中的小反派,不该再像以前那样娇生惯养。

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他应该学着自己做。

不过现在情况不同了。

新家足够宽敞,她和萍姨也逐渐熟悉。也许随着工作推进,像今天这样的突发情况会越来越多,也是时候和萍姨商量,让她偶尔留宿,以备不时之需。

中午厨房里,舅甥俩手忙脚乱,温馨的独处时光却非常珍贵。

只是工作同样不能耽误,祝晴打定主意,等考虑好住宿安排后,得和萍姨重新商量她的工作范围了。

“中午和盛放研究煎牛排。”祝晴说,“就像过家家。”

莫sir失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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