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她的双手不停颤抖,连做好几次深呼吸,仍旧难以平复。
“现场勘查和走访工作由黎叔来协调。”
“按照初步调查方案执行。”
重案组众人领了各自的任务,大家都有事儿要做,唯独盛放小朋友被晾在一边。
既不能靠近案发现场,又不被允许走太远。
莫sir的车子,车门还敞着,崽崽坐在座椅边缘,两只小脚丫往外伸,晃荡晃荡的。
曾咏珊注意到小不点又调皮,对祝晴说道:“要不要让他把脚收回去?地上好多水坑,鞋子打湿就很麻烦了。”
“没事。”祝晴头也不抬,“他那小短腿够不着地面。”
少爷仔立刻眯起眼睛——
晴仔,我可都听见了!
小孩的腿没这么长,但捣蛋的本事不小。不过鞋子打湿就打湿,祝晴没想管这么多。
他要是不舒服了,就当长个记性,要是好好的,就随他去吧。一直以来,她自己就是秉持着这样的观念长大的。
重案组忙得脚不沾地,盛放百无聊赖地晃着腿,忽然一片阴影笼罩下来。
少爷仔慢慢往上仰头,再仰头,最后澄澈目光落定。
对上一双含笑的眼眸。
程医生认出来,这是总部化验室里很好逗的小孩。
“你也在?”
“是你啊。”少爷仔扬起下巴,面不改色,“俄罗斯方块。”
……
祝晴和曾咏珊听莫sir的,找那位发现尸体的目击者问话。
曾咏珊从口袋里掏出一小包手帕纸,抽了一张递给对方:“不着急,先擦擦汗。”
林太太双手提着装满菜的菜篮,腿仍然明显发软,腾出一只手,接过纸巾道了谢。
片刻之后,她终于缓过来,指了街尾一个方向:“我就住那儿,深水埗老街坊了。”
“这一整条街,就没有我不熟的,但最熟的还是文记。平时孩子上学,我送他上校车,就会来文记要一碟小笼包……他们店里的小笼包和其他地方不一样,皮薄馅多,还能只买半份。”
“今天早上,我经过文记,店门是关着的。当时我也没多想,街里街坊都知道,阿文很懒的,隔三差五就要给自己放假。”
“你是什么时候发现尸体的?”祝晴问。
“到了下午,我去菜市买了菜,又经过文记。我突然想起来,平时文记有事,都会拿一张红纸贴在卷帘门上……所以我靠近去看了一下,谁知道没找到红纸,我的鞋子先被染红了。你们看,就是这里。”
两位警员顺着林太太视线的方向,朝她的鞋尖看去。
那是一双崭新的白色运动鞋,鞋尖处沾着褐色污渍,显得格外刺眼。
当时她走到文记早点铺门口,不小心踩到血迹,刚开始以为是蘸料,想想还是不对劲,找边上店铺的人一商量,这才报了警。
“也就是说,其实你当时没有亲眼看见尸体,只通过血迹就起了疑心?”
“Madam,我天天追剧的。”林太太说,“要是像电视演的那样,等闻到臭味才发现装尸体的红蓝塑料袋……那就太迟了!”
当时,受害者死亡已经超过十二个小时,血迹也干了。
是林太太太心疼这双新买的限量版运动鞋,才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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