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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小冤孽!”王婆婆耐心告罄,眉头蹙起,“到底吃什么?”

陈元娘露出洁白贝齿,笑容谄媚得像是个以阿奶为天的小狗腿子,“鸡!就是那种吃起来脆脆酥酥的,好像有一点点酸,但是特别香的,好像还有点酒香。

“叫、叫……”

元娘卡壳了,她定然是没吃过的,吃过的是徐承儿,说是出门吃席面的时候吃到的,滋味极好。当时光是听徐承儿的形容,就把元娘的馋虫勾起来了,十分向往。

但叫什么好像没说,只知道做法里得焙许久。

不需要元娘沉思苦想,王婆婆心里已经有了答案,“是炉焙□□?”

世上菜肴千千万,王婆婆不可能全都知道。但这道炉焙鸡实在是巧,因为那是她死了多年的亲爹生前极爱吃的一道,若要小酌,桌上必须有炉焙鸡。

为此,她特意向家里的厨娘请教过,才得了秘法,还真别说,外头卖的炉焙鸡大抵是不如她做的好吃。

学菜的时候不觉得辛苦,婚事出差错的时候恨死她爹,只觉得都喂了狗,夫婿死了娘家来算计更是后悔不已,痛恨自己当初做无用功,如今许多年过去,倒是觉得手痒了,不知道做起来还是不是那个味道。

她娘家败落了,也不知道那个把秘方告诉她的厨娘如何了,这秘方能没能传下去。

一道菜,勾起了王婆婆许多回忆。

看着一惯强硬的阿奶竟然破天荒露出怀念伤感的表情,眼神怔怔,似有些发愣,简直比日头打西边出来还吓人。

元娘不*知道有那桩往事,吓得心口发慌,小心试探起来,“要不,我不吃也是可以的。”

她一句话惊醒了王婆婆,王婆婆翻了个白眼,直接给了定论,“闹什么幺蛾子,就吃这个!”

说完,王婆婆挎着竹篮子,自顾自出门去。

她可不是去脚店买做好的炉焙鸡,自己做的话,得从买鸡开始,再拖下去得等明日才能吃上了。不过,一整只鸡都做炉焙鸡未免可惜,一只肥硕的公鸡少说三百文呢,真要是都做了,两个半大的孩子一顿就能抢完,不如再买点酒糟?

酒糟便宜得很,还能省些盐,现下天气转冷,正是适合做酒糟鸡的时候,不怕变坏,味道腌出来也更好,做好了还能送点给隔壁徐家。

邻里邻里,就是得时不时送点吃食,表表心意,才显得亲热。

王婆婆一路盘算着,到买东西的时候,更是游刃有余,压根没有多耽误。

回去的时候,她左边挎着的竹篮里装了酒糟、盐、葱等物,右手单拎着公鸡的翅膀,健步如飞。若是昔日在汴京与她相识的人见了,定然认不出来,简直是判若两人。不过,她眉间运筹帷幄的沉着是半点没变,甚至一双老眼里更多了些的智慧。

趁着路上的间隙,王婆婆思量起另一件事,她家的铺面要怎么安排。

本来是想租出去的,这样明面上能有个进项,但是上回她照着犀郎所说做的荷叶糯米鸡,大受邻里喜欢,惠娘子也提议她不妨自己开个铺子。

毕竟,汴京的吃食铺子就是如此,只要有一样拿得出手的吃食,就不必怕没有客人,自有那老饕闻着味上门。何况她手艺的确好,自己就有不少拿手菜。

惠娘子还劝她,若是担忧家里人手不够,舍不得孙女抛头露面,家里银钱又足,也可以买一个婢女,挑个年轻手脚利落的,左不过五六十贯就能买断十年。在汴京雇工反而不划算,一日约莫得付四十文的工钱,这还只是干粗活的,若是选一个有手艺的,价钱还得翻倍。

王婆婆虽有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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