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付靳锋对此一直存疑,王红艳明明是家里的独生女,她父母都是机关单位的领导,家里按照规定分配了一个一套三的大房子,她父母对她也很不错,她放着好好的大房子不住,为什么非要住进肉联厂分的十几平小房子里?
她白天下班后跟不同的男同志约会,夜晚却背着大院的人偷偷跟崔天路做那事儿?怎么想都觉得不符合常理。
王红艳和崔天路是互相宣布,对方父母都认同了的男女对象关系,两人要真在婚前发生关系,崔天路可以大大方方的到她家去,何必偷偷摸摸夜深人静去,没让同院的人看到一次。
对此,王红艳自述,案发的那天,她是跟崔天路吵了一架,吵架是因为工作问题,案发当晚,因为下雨的缘故,她一直都在房里,哪都没去,还说同院的人可以作证。
同院的人的确是在下雨过后见过她,但她自我优越感极高,平时不会跟同院的人多说一句话,也不会有过多的接触,那天下雨之后她就回到屋里去了,同院的人也在忙自己家的事儿,都没人注意到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她有没有冒雨出去。
王红艳不在凶案现场的证词并不完美,公安对她的住所进行调查,发现她屋里除了她用的东西以外,基本没有男同志用的东西,问她是不是跟崔天路晚上在屋里做事儿的时候,她眼神闪烁,嘴里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
付靳锋觉得她很不对劲,让刑侦科的几个同事跟踪了她两天,这两天她衣食住行都很正常,只是不再跟其他男同志约会,神色也一天比一天憔悴,看着像是受到了什么惊吓。
他们对她二次传讯审问,她的供词还是跟之前一样,在问及为什么要跟崔天路偷偷摸摸做那事儿的时候,这次她说了一句‘这是我的个人私事,公安同志没权探究我的隐私吧?’,问她是否遇到困难,需不需要公安同志帮忙,她保持沉默。
公安又问,她是否见过杀死崔天路的凶器,并把凶器拿到她的面前,让她看。
她看了一眼很快回答,说那是崔天路使用的剔骨刀。
崔天路是肉联切割车间的组长,整个车间除了大型的牛羊猪肉需要用机械切割之外,其他肉类及骨头类,都需要工人用剔骨尖刀把肉切割,或把骨头上的肉都给剃下来分装好,由厂里的运输车分装到各个供销社、菜市场、国营商店、副食店等地方售卖。
分割车间的工人,人手一把剔骨刀,还有菜刀、切刀等等诸多用来切割肉类的工具。
这些工具,都放在车间配置的一个工具室里,由车间主任负责登记管控,工人们每天上班要去工具室拿各自的刀用具,下班则要把这些刀具放回工具室。
崔天路提升为组长后,他手里的活计比车间工人少了很多,剔骨刀用的次数也不多,和其他工人明显磨损过度的剔骨刀相比,他的剔骨刀很新,刀刃没有太大的缺口,再加上崔天路的父亲就是切割车间的主任,他下班不按规定把刀放回工具室,也没有人发现。
王红艳在肉联厂里是出了名的穿着打扮讲究,又特别爱干净的人,她在肉联厂上班了五年,从没有下过肉联厂充满油污血腥的各种车间,即便是崔天路不按规定,曾经把他用过的剔骨刀拿出车间给王红艳看过,但车间里的刀全都是同一个铁厂打得,每隔一两年就会换一批耗损过度的新刀,王红艳又是如何一眼认出那是崔天路用得刀?
王红艳对此进行了狡辩,说崔天路出事的那天上午,她看见他把刀揣包里,说是买了一堆肉骨头,晚上要提回家里炖骨头汤,想用那把剔骨刀,把骨头上筋头巴脑的东西剔下来,给弟弟妹妹吃。
如此多的疑点,不禁让公安们猜想,如果肖大芳不是杀人凶手,是被人打晕诬陷的,那么谁最有嫌疑去杀崔天路?自然是眼前漏洞百出的王红艳。
可惜公安们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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