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好心路人,万梅又多找了几个人打听,发现顾峻岭的夫人死后,娘家人去报了官。
但二人是夫妻关系,哪怕死了人,也是他们的家事,判得极轻,他又拿着李夫人的钱财上下打点,逃过了律法的制裁。
如今李夫人娘家人已经和顾家断绝了来往,顾峻岭的父母也在一年前去世,他能投靠的,只有那些朋友。
万梅决定去一趟卫辉府,希望这次不要落空。
他出了城,西门吹雪和白云正在城门口等待他。
自己扮演的时候没有什么感觉,两个人站在一起,从旁观者的角度看,他演的也没那么差。
他一直担心把白云捏的太俊美风流,有损他的冷漠气质,现在看来,只是比西门吹雪差了一些,依然是一朵高岭之花。
差一点也没关系。
叶孤城本身就没有西门吹雪那么纯粹,也没他那么冷。
万梅道:“他逃了。”
沈稚知道剧情,原著中西门吹雪追杀一个人,甚至会追到沙漠里,路途中耗费多少时间都有可能。
白云也要表现一下自己在剑道上的天赋,很自然地接话:“那就去追。”
恰在此时,西门吹雪也说:“那就去追。”
沈稚心道,我果然是剑道天才!
第13章 比剑
他的脑回路和剑术天才完全一致,那他也是剑术天才!
同样是系统改造,为什么两个马甲都力大如牛,本体却如此鲜嫩!
沈稚问:“你觉得我是武学天才吗?”
白愁飞提着大包小包,身上还背了口锅,不复往日的风度翩翩,“我不知道。”
沈稚:“你能不能教我武功?”
白愁飞惊讶:“你不会?”
沈稚:“我应该会吗?”
白愁飞:“你的步伐很稳,呼吸也轻,不像普通人那样沉重凝滞。”
有钱人家的孩子,除了习文还要习武,哪怕平时用不到,也会学习骑马射箭。正是这样,才有于谦、杨一清等名臣弃笔从戎,平定叛乱、保家卫国。
白愁飞以为沈稚就是这样的人。
他原本也有这样的梦想,可当知道军中的战马在休战时,会寄养在南京的百姓家里,虽然能免除一部分赋税,但是饲养军马的投入依然很大,足够拖垮一个家庭,他就歇了这个心思。
养马真的很费钱,保养兵器同样是笔庞大的支出。
都说穷文富武,不是没有道理的。
白愁飞这些年挣的钱,大多数都拿去习武了,积攒下来的银两少得可怜。
白愁飞回忆着过往,仰头看向天空。
天如此广阔,容得下白云、耀日和飞鸟,对于地上的尘埃来说,又如此遥远。
“你为什么不负手?”沈稚问。
白愁飞低头看看自己的双手。
上面提着刚买的馒头、干饼、熏肉、腌菜和水,还有换洗的衣物和盐巴。
他什么都没有说,意思已经不言而喻。
沈稚无辜道:“我说帮你分担,你又不愿意。”
白愁飞:“你手腕上的淤青才刚散去,我怎敢让你做这些粗活,还是我来吧。”
“好吧。”沈稚追着问:“你觉得自己是白云,还是纸鸢?”
“既不是白云,也不是纸鸢。”白愁飞怅然道,“我只是一粒尘土。”
只待风起,托他入云霄。
沈稚有些意外,不过仔细想想,现在不是宋朝那种经济很好的时候,说不定他武功也没到他遇到王小石的时候那么高,仍处于困顿中。
沈稚问:“那你会灵犀一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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