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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眼了。

她不敢置信的看向了何廷史,这老头儿平日里瞧着道骨仙风一本正经,没有想到竟然这般不正经!

“算了吧,令郎太过娇弱,经不住我一脚。”

何廷史想起周昭蹴鞠的邪门之事,顿时又歇了心思,他摸了摸自己的胡子,“是这个理儿。你们三人同塌而眠,若是你梦中来一脚,睡另外一头的人说不定会血溅当场。”

不敢想,周昭完全不敢想。

何廷史太过一本正经,让她觉得自己方才是刚刚从土里抛出的老古板。

“你当真看过所有的卷宗?就在这短短时日?”

好在何廷史并没有继续行歪路,他自己个又转了回来。

周昭点了点头,“除了有一些,不允许我看的卷宗,比如迷城血雾失踪案。”

何廷史瞳孔猛的一缩,看向周昭的眼神瞬间都变了,他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李有刀当真不是个省油的灯,他连这个都告诉你了,就是吃准了老夫因为忧之的事情心怀愧疚。 网?阯?f?a?布?Y?e??????ū???e?n??????②?5?????o??

他让你以此为突破口,以破迷城失踪案为条件,来让我给你写荐书。

这个老贼!他自己一蹶不振,令人作呕;现在还教你算计我!”周昭摇了摇头,“我想我的第一个理由,何廷史便拒绝不了,根本用不着迷城失踪案。”

何廷史沉默了片刻。

他扭过头去,看向了院落中,这小院不大,庭院更是小得可怜。

他之所以住在这里,是因为他偷偷的养了一只狸猫儿,那猫儿瘸了一条腿,若没有他养着,早就叫旁的野狸猫给撕了。

这会儿功夫,那狸猫正寻了一处阳光灿烂的地方,像是一张煎饼一般瘫在那里,享受着阳光。

没有人知晓他不赞成肉刑,每日里同他一起当差的同僚严廷史不知道,他家中的儿孙更是不清楚,甚至可以说,这世上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知晓,就像他在这里不是为了给自己寻一处清静之地。

而是为了养一只瘸了腿的狸猫一样。

可是新来的周昭知道了,她看穿了他。

“我没有判过肉刑,便是想要废除肉刑了么?”何廷史轻轻问道。

周昭摇了摇头,“之前不确定,但是知晓了您同李廷史之间的恩怨纠葛,我便明白了您为何不喜肉刑。

你所愿的是饭碗便是饭碗,茶盏就是茶盏。若是犯了死罪,就应该以死谢罪,宫刑代之又是何道理?

若是罪不至死,那饭碗就应该当饭碗用,大启朝百废待兴正是休养生息之时,一个大活人与其割鼻剜膝,倒不如让其服劳役,流放千里垦荒造城墙。这样无罪的平民百姓便能可减少服役,多多耕种。

且肉刑过于残暴,非太平盛世之上选也。”

何廷史没有言语,周昭的每一字每一句,都说在了他的心坎上。

周昭想着,又道,“大人同李廷史争锋相对,想必是气他不争气,浪费了自己一身本事。既有长枪在手,自是要前驱狼后驭虎,为国士。法,非人事,而是治国之道也。”

何廷史周身的气势瞬间缓和了下来,他拿起桌案上的酒壶,给周昭斟满了酒,然后又给自己斟满了酒。

他拿起酒盏,同周昭碰了碰,“贤侄与老夫乃是知己。”

说罢,何廷史一饮而尽。

周昭听着,亦是一饮而尽。

她说这些话,虽然是为了投何廷史所好,但也是她入廷尉寺要做的一件功在千秋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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