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的小说,你当然可以自由的选择卖家,杨小娘子若是不放心,这个咱们也可以写进契约里。”
就算杨蔓娘不说,朱旭也没有买她后续小说的意思。
毕竟。
这是只有小说好到一定程度,甚至洛阳纸贵的程度,才需要考虑的问题。
他并不觉得《霸道王爷心悦我》有这个资格。
“好,那就写进去吧,其他的我没有意见了。”
金牙人根据杨蔓娘的要求。
再次完善了合同。
杨蔓娘点了点头,用毛笔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沾了沾盒子里的朱泥。
在三份契约上都按上手印。
金牙人和东主朱旭二人也依次按了手印,签了自己的名字。
至此。
合约订立。
金牙人先走一步,带着第三份契约去衙门备案。
杨蔓娘拿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契约。
也拿到了支付给自己的第一笔稿费。
千字四十文,她写了两万字。
刚好是八百文钱。
这笔钱。
比她在矾楼做工三个月的薪水还要多五十文。
“恭喜你了,杨小娘子,真是巾帼不让须眉啊!”
看着面前穿着破旧的羊皮裘。
神色淡定的小娘子。
朱旭忍不住感慨了一句。
他委实没有想到。
有一天自己会和这么小的一个小娘子订立契约,互相合作。
“希望小娘子不要食言,在我的报纸没有打广告之前,保守住广告的秘密。”
杨蔓娘临走前。
朱旭有些不放心的嘱咐道。
“那是自然,朱员外放心。我虽然不是君子,但既然签了契约,自然也会一诺千金的。”
杨蔓娘点头答应道。
怀里揣着刚刚出炉的巨款八百文钱,心满意足的离开了朱雀门小报报房。
此时。
已经是酉时一刻,按现代的时间来算,差不多是下午五点多。
杨蔓娘心情很好的哼着歌儿走在潘楼南街上。
看着两旁琳琅满目的各色店铺。
不时的摸一摸怀里用线穿好的八百文钱。
不由得心花怒放。
有钱的感觉。
真好啊!
既然赚到了钱。
自然不能再饿着肚子回去。
早晨五更起来吃饭,到现在也快十一个小时了。
杨蔓娘那会子在去朱雀门小报报房的时候,就肚子饿了,干吃了一个从家里带的烤土豆。
那点子东西这会子早消化了,这会子肚子饿的咕咕叫。
花了十文钱,在附近牛行街一家叫苏婆婆肉饼的小食肆里,买了两个刚出锅的羊肉小葱饼。
这里靠近御街和潘楼南街,租金不便宜,生意不好的话,根本承受不起。
所以。
凡是能在这里开店卖小食的,都是有真手艺的,无论是味道还是卫生,都绝对是挑不出毛病的。
说起来,这也算某种严选吧。
羊肉小葱饼,顾名思义是用面粉,葱花和羊肉制作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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