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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的小说,你当然可以自由的选择卖家,杨小娘子若是不放心,这个咱们也可以写进契约里。”

就算杨蔓娘不说,朱旭也没有买她后续小说的意思。

毕竟。

这是只有小说好到一定程度,甚至洛阳纸贵的程度,才需要考虑的问题。

他并不觉得《霸道王爷心悦我》有这个资格。

“好,那就写进去吧,其他的我没有意见了。”

金牙人根据杨蔓娘的要求。

再次完善了合同。

杨蔓娘点了点头,用毛笔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沾了沾盒子里的朱泥。

在三份契约上都按上手印。

金牙人和东主朱旭二人也依次按了手印,签了自己的名字。

至此。

合约订立。

金牙人先走一步,带着第三份契约去衙门备案。

杨蔓娘拿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契约。

也拿到了支付给自己的第一笔稿费。

千字四十文,她写了两万字。

刚好是八百文钱。

这笔钱。

比她在矾楼做工三个月的薪水还要多五十文。

“恭喜你了,杨小娘子,真是巾帼不让须眉啊!”

看着面前穿着破旧的羊皮裘。

神色淡定的小娘子。

朱旭忍不住感慨了一句。

他委实没有想到。

有一天自己会和这么小的一个小娘子订立契约,互相合作。

“希望小娘子不要食言,在我的报纸没有打广告之前,保守住广告的秘密。”

杨蔓娘临走前。

朱旭有些不放心的嘱咐道。

“那是自然,朱员外放心。我虽然不是君子,但既然签了契约,自然也会一诺千金的。”

杨蔓娘点头答应道。

怀里揣着刚刚出炉的巨款八百文钱,心满意足的离开了朱雀门小报报房。

此时。

已经是酉时一刻,按现代的时间来算,差不多是下午五点多。

杨蔓娘心情很好的哼着歌儿走在潘楼南街上。

看着两旁琳琅满目的各色店铺。

不时的摸一摸怀里用线穿好的八百文钱。

不由得心花怒放。

有钱的感觉。

真好啊!

既然赚到了钱。

自然不能再饿着肚子回去。

早晨五更起来吃饭,到现在也快十一个小时了。

杨蔓娘那会子在去朱雀门小报报房的时候,就肚子饿了,干吃了一个从家里带的烤土豆。

那点子东西这会子早消化了,这会子肚子饿的咕咕叫。

花了十文钱,在附近牛行街一家叫苏婆婆肉饼的小食肆里,买了两个刚出锅的羊肉小葱饼。

这里靠近御街和潘楼南街,租金不便宜,生意不好的话,根本承受不起。

所以。

凡是能在这里开店卖小食的,都是有真手艺的,无论是味道还是卫生,都绝对是挑不出毛病的。

说起来,这也算某种严选吧。

羊肉小葱饼,顾名思义是用面粉,葱花和羊肉制作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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