颗颗分明,有很浓的米香味,米饭总是自己煮的吧。
蔡伯听见自己心碎的声音:“米饭,也是这家店买的。”
是豉油鸡搭的饭,老板帮忙分开装了。
他买回来打开一看米粒光泽,一闻香味就判断出来,这小饭馆的白米饭肯定比自己家里煮的要好吃,招待客人自然是要用最好的东西的,所以他给康荷还有康爸添的都是小饭馆的白米饭。
亲家公吃了那么多道菜,但只有吃到小饭馆的菜时才会出声夸奖。
一直对自己厨艺引以为傲的蔡伯也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他的厨艺真的比不过那位年轻的林老板啊!
康荷也夹起一片叉烧肉:“这家店的东西真的好好吃啊!”
蔡霆栋有些害羞地说:“离得很近的,你喜欢的话,以后我们经常去吃。”
康荷笑着点点头:“好啊。”
蔡伯也说:“我们在后面小区还有个房子,以后小荷跟栋仔结婚了就住那个房,距离他们上班的地方近,离小饭馆也近,对了亲家公,听说你也是自己一个人,你要不要搬来跟我一起住?”
康荷是在东城上大学认识蔡霆栋的,她毕业之后也在东城这边找到很合适的工作,就算不跟蔡霆栋结婚,她也是想在这边定居的,她放心不下她爸一个人在老家,曾经也想带她老爸来东城,但都被他爸拒绝了。
康爸说自己不习惯城里的房子,又高又小。
但蔡伯家是自建房,一共才三层,楼下两层出租给靠谱的家庭租户,他自己住一层,天台还搭建了纳凉的亭子,甚至还有个池塘,养了不少金鱼。
蔡伯说要是以后小两口有孩子了,他们还能帮忙照顾。
蔡霆栋也抓紧表现:“是啊叔叔,您就搬过来吧,您有高血压,小荷现在又是事业上升期,她经常责怪自己没时间多关心您,您住在东城这边她也能放心工作啊。”
康爸知道女儿对自己的关心,他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摇头:“这住在亲家家里,这不太妥……”
蔡伯唉哟一声:“哪里有什么不太妥,你不过来住,我那么多房间都空着多浪费,你要是住过来我们没事可以下下棋,他们上班的时候我们过去帮忙搞搞卫生做点吃……那个小饭馆,你不是喜欢吃吗,你住在东城就可以经常去吃。”
蔡伯跟蔡霆栋轮番劝说,再加上蔡伯后面这一句话,直接让康爸的犹豫刷地一下崩塌:“那,那我试着住一段时间,要是生活习惯不合适那就再看看。”
虽然康爸还是觉得这样不太好,但是小饭馆的饭菜诱惑力实在是太大了!他的原则完全抵抗不住啊。
“这就对了。”蔡伯哈哈哈一笑,然后又招呼大家来吃脆皮乳鸽,每个人分了一点。
他拿着乳鸽翅膀,外皮薄如纸,咬下去还能听到咔擦一声,里面的肉又是截然相反的口感,又嫩又多汁,还有乳鸽独有的清鲜,反正越吃越香。
蔡伯吃得满嘴油光:“好好吃,这到底怎么做的,我以前的师兄都做不出那么好吃的味道……”
小饭馆中午营业时间结束。
林阅棠将早上那煲排骨鱿鱼白萝卜汤加热,她用食用油炸香蒜蓉葱花,淋了点酱油进去调了个蘸酱,等下可以用来蘸白萝卜还有排骨配着米饭吃。
林阅棠又从烤炉里面拿出特意留起来的半根叉烧切成片装盘。
“好啦,吃饭吧。”林阅棠先把玻璃门给关上,然后挂上暂停营业的牌子,不然总有人来问还有没有饭菜卖。
云雅夹起一片肥瘦相间的叉烧肉,吃完又学着林老板的样子,夹起一块排骨去蘸那份鲜味极浓的酱油。
酥烂的排骨肉染上一点酱色,云雅直接给啃进嘴巴里,排骨已经炖得酥烂,牙齿稍微一用力,就能连肉带酱油一起嗦进嘴巴里,排骨肉本身已经很香了,蘸了酱后香味更浓。
还有白萝卜蘸酱也很好吃,莹润如凝脂的萝卜块在酱汁里滚一圈,颜色跟香味都更深了一层。
白萝卜块表面挂着的浓香鲜汤滴落在白米饭上,还混着一点带着葱蒜香味的酱油,云雅吃完白萝卜,又将这口米饭扒拉进嘴巴里时,直接被香得小腿抖动了一下。
“老板,我可以用这个汤泡饭吗?”云雅轻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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