块钱,毕竟那个知青院挺大的,住着好几十个人,前前后后一加,都快要一万块钱了,王魏红他们家是开银行的?哪来这么多钱!
有这钱,买十个工作都够了。
还用得着让她下乡?”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经过知青办负责人的计算解说后,公社负责人立刻就打消了让王魏红父母过来赔偿的想法,然后继续讨论如何处置王魏红。
至于朱大全,他不重要。
反正罪责肯定要比王魏红轻很多。
讨论来讨论去,就连不少知青都觉得,判王魏红死刑有些太残忍了,毕竟谁都没有死,只是损失了些财产而已。
真的有将其赶尽杀绝的必要吗?
最后的最后,他们讨论出了一个大多数人都还算满意的结果,那就是劳改三十年。三十年里,除了日常吃喝等必需花销之外,剩余富余劳动成果,都折算成钱用于赔偿,赔偿丁水等知青们。
当然,出于考虑到丁水他们肯定等不了那么长时间,所以由知青办垫付。
另外知青院也由公社拨款重建。
同样算垫付,王魏红来还。
这样也算两全其美,一来,丁水他们这些个知青
得到了赔偿,知青院也得以修缮,未来不至于过不下去。二来就是垫付了相关赔偿和修缮款的知青办以及公社,垫的钱不至于成为烂账坏账。
虽然不知道哪年哪月才能补上。
但至少有希望,能交代的过去。
此外,未满二十岁的王魏红经过三十年劳改后,出来都快五十岁了,而且劳动改造过程当中,超出日常吃喝的富裕劳动成果,还得换成钱,用来赔偿。
估计没可能攒下什么钱。
这结果多数人都觉得仁慈又解气。
至少没有直接枪毙她。
第173章 :无辜惨死女知青(23)
对此,丁水也没什么异议。
毕竟相比较于人死后,无处索要赔偿,这一点,是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
对多数人而言,针对部分犯人不进行死刑,大家是能够接受的,但前提是要让那些犯人们在痛苦中活着,而不是让他们舒舒服服躺在监狱里,啥也不干或者干点轻松的活,隔三差五再减刑。
而此时的犯人待遇。
丁水相信不会出现上述情况。
故而才会毫无异议。
处理完最为棘手的王魏红后,接下来针对朱大全的讨论就要相对轻松许多了,一番讨论之后,定下来的是五年。
同时需要给予丁水适当补偿。
半年满工分外带些许钱票补偿。
当然了,这只是初步商讨,结果接下来还需要提交给上面审核,确定证据链无误,才会由相关部门正式下发审判令,现在只能暂时先将他们羁押起来。
至此,此次协商不过勉强过半。
因为有关于王魏红和朱大全未来如何,他们在场的这三个部门都不怎么需要操心。反倒是剩余知青的状况,他们需要操心,万万不能再出事,或者再死几个了,不然他们是真怕上面会问责。
知青安全与村民间的矛盾调和。
上面是一再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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