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师傅卤肉手艺一绝,之前给你拿回家的就是他的手艺。”
“哦。”
看她没兴致多说,眼看日头那么高,他赶快骑车带他们回家。午饭意晚已经做了大碴子,切了咸菜、他将带回来的熟食一样切了些。用蒜末香醋拌匀,瞬间香气扑鼻。
“爸爸,是什么啊?”
夹起一块猪头肉喂给儿子,小孩子牙齿功能不行,所以给他的都是这时期人们喜爱的肥肉。油脂的香气入口,夹着卤料的香味,让人恨不能舌头都咬两口。
“好吃,还要。”
“好。给你筷子,自己夹。”
院外的桌子是崭新的,没上漆。前几天李成林才搬回来的,应该是拜托大队哪个木匠给做的。
一家三口各据一边,小家伙吃的满嘴流油,“爸爸,这个是什么肉,好好吃。”
“猪头肉。卤制的猪头肉、这个颜色深口感沙的是猪肝、有脆骨嘎吱嘎吱的是猪耳朵。”
“都好吃,我要吃好多,好多。”
小家伙吃上瘾了,一口一口停不下来。一边说一边伸手比划着这么多,李成林下意识转头看了眼媳妇,看的意晚莫名其妙的。
刚想问你看我干嘛,那眼神明明就是有话说。忽然间脑子里蹦出一段记忆,是之前关于熟肉的。
她、熟肉买回来吃独食,居然连儿子都不给。美其名曰孩子太小,脾胃不好。实际上他知道,是因为讨厌他所以连带讨厌他的孩子。她对旁人根本不是这么小气抠门的。她就是故意让他不高兴。
一下子红温了,她默默咽下嘴里的肉,装作若无其事,给他和儿子一人夹了一块儿猪肝。
“猪肝补血的,大家都吃。”
李成林本想说那你吃不用给我,我一个大男人又不缺血。女人每月都得流一回,日后还得生孩子又是不少损失,你多吃。可这是她第一次主动将好吃的夹给他,他没舍得。也不在乎这一片吧,等下回他再买就是。
下午他上工,意晚在表姐的指导下将鞋底弄好。表姐给她开了头,她接过来很顺畅的纳起了鞋底。
“这文化人就是聪明,学啥都快。”
她不好意思的笑笑:“表姐快别笑话我了,做这些我可不敢跟你比。”
“做的很好。多好看,针脚平实。对,就是这么弄就行。那啥,我得回家做饭了。你鞋底纳好后让人喊我,或者来我家找我都行,我教你做鞋帮子。”
“好。那什么,要不晚上就在这儿吃。”
“不了,不了,”表姐说着已经穿好鞋到了门口。“家里好几口子呢,我不回都得饿肚子。”
这个时代,农村男人会做饭的简直是稀有动物。女人不在家,男人们立马麻爪。可就是这样,依旧是男人当家做主。她在这待久了就能看明白,其实都是生产力决定的。
整个公社才一台拖拉机,还经常没油而无法使用。耕牛骡马倒是不少,可使唤牲口也是男性更占光。说白了,全是重体力,没有机械的情况下,自然是力气更大的占便宜。
好像又发现李成林一个优点,鹤立鸡群的男人他居然还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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