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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爽死了,当天po到我的所有社交平台上,内容极其嚣张——比我分享自己和提姆的进程时还嚣张:

【你怎么知道我抽到了隐藏钢铁侠,还被本人签名了?[和托尼合照.jpg][盲盒合照.jpg][放大的托尼签名.jpg]】

这条在微博的转发也挺多,不过没我上次吐槽的火。果然大火靠命啊!

还有一次是在一家甜甜圈店。

这家店离复联大楼不远,网上也有不少人推荐,说这里偶尔会刷新钢铁侠或者雷神,经常能看到托尼的保镖,而且味道也不错。

但我不是喜欢探店的类型,正相反,这种网络上很火的店一向是被我避之唯恐不及的。要不是彼得他女朋友格温邀请,我应该不会主动踏入这家网红甜甜圈店。但我一般不会拒绝可爱的女孩子的邀请。

所以我去了,然后很惊喜地又见到了托尼。

他果然和传闻中一样,不从别人手里接东西,买甜甜圈也是老板主动将盒子放到桌面后,他才伸手去拿。

我和格温排在他的后面,等他离开后,我当即对老板说,请给我来一份钢铁侠同款。

格温当时就“……”了,但老板显然很熟悉类似的操作,动作熟练麻利地给我打包了一份一模一样的甜甜圈。

后来吃甜甜圈的我:妈呀这个好甜,不吃了,让我再尝尝巧克力味是怎么个事儿……救命巧克力的更甜。

期间格温一直在用彼得同款又止视线看着我,几次都开口想要阻止我尝试了,但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有说。我一边嚼着最后一块原味甜甜圈——这是我唯一能入口的口味,一边心不在焉地想可能这就是夫妻相吧,总之肯定不是我的问题。

我的问题都是别人的问题,这就是我的善恶观!(双手合十)

这次探店让我得出一个惨痛的结论:崇拜托尼斯塔克的脑子就可以了,口味就大可不必。他对食物的偏好是典型的美国口味,略显孩子气,嗜甜也喜欢高热量的垃圾食品,前者我受不了,后者偶尔吃吃还行。

“确认了,我欣赏的只有斯塔克的脑子,其他一切免谈。”我对提姆说。

提姆则回应:“我以为你还会欣赏他创造出的财富。”

我:“还好吧,我更欣赏你一点。”

他忽然不说话了,为什么?是我太直白了吗?我好茫然。

是的,今天我又和提姆一起吃晚饭了。在纽约的这段时间,提姆偶尔会给我分享一些好吃的餐厅,并不是每次都会约我出去,他就好像在我这里装了晴雨表,总能准确地抓住我想吃外食的时机。

提姆很了解我的口味,只要不是纯甜就行,几乎没有忌口,也不挑食,偏爱有“锅气”的菜品。他选择的餐厅就没有我不爱吃的,今天也不例外,提姆挑了一家意大利菜——我最能接受的西方菜系,佛卡夏和薄底披萨都很好吃,羊奶酪沙拉也很醇厚丝滑,毫无异味。

我吃得格外满足,连谈兴都不比往常,话少了很多。提姆见状也很配合,并不怎么主动挑起话头,但又是给我切披萨又是给我递橄榄油,十分具有服务意识。

——让我有一瞬间怀疑自己是不是皇帝。

美滋滋。

我吃得很快乐,肚皮也溜圆。饭毕后难免有些惆怅,摸着似乎多了一层的小肚腩忧虑:

“我好像长胖了点儿。”

提姆:“瞎说,哪里胖了,你身材明明就偏瘦,距离健康体重都还有段距离呢。”

我犹豫:“谢谢啊?但你怎么知道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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