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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仿佛不是想让我请吃饭,而是随便找个理由把我骗出去好噶我腰子。

而提姆,提姆那是认真有礼貌充满感激之心知恩图报!少总哥,好!

我委婉地拒绝了,并约定好了在下个周三请他吃饭。

但我内心比较阴暗地想:哥谭坚持了一个月,海文坚持了一周多一点儿,按照这个递减的速度,没准我只在纽约呆三天,今天周六,刚好躲过学长。

太阴暗了!随即我痛斥自己,怎么可以想这种事情呢?以前口嗨一下“地球什么时候爆//炸”就算了,现在学校是真的有可能炸掉啊!小学时*的童谣竟然在大学实现了,这都是什么“我去炸学校,天天不迟到”啊!

胡思乱想间,手机又震动了一下,学长回了个【好】。我没再继回复下去,把手机往桌上一搁,开始苦恼起了晚餐约会的服装搭配。

提姆选择的餐厅依然不是那种中看不中吃的类型,价格属于中档,不过味道很不错,对着装的要求也并不正式——当然也不能穿个拖鞋大裤衩就去,不说餐厅准不准我进去,我也不好意思用太邋遢的面貌去见提姆。

……虽然,他连我更狼狈的样子都见过了。

“总、总之!”我对自己加油,“上次和雪莉出去买的裙子应该就可以,让我找找放在哪里……啊!”

我从行李箱的底层拎出一条皱皱巴巴好像咸菜的长裙,努力回想了很久,才想起来这是怎么回事。

哦,原来是上次收拾去布鲁德海文的行李时,我在哈莉的撺掇下亲手塞进去的啊,这倒是巧了。这箱子在海文时根本没打开过,要来纽约我也只打开整理了上层,没想到腌了个咸菜。

突然想吃梅菜扣肉了,实在不行酸菜鱼也可以……啊,还想吃酸汤肥牛。要不干脆请学长吃中餐好了,主要是我很馋。

我一边“吸溜吸溜”地咽着口水,一边给晚上的约会搭配出了一身不会出错的衣服。偏酒红色的衬衫裙,只有领口是白色的,一条同色系的发带,和一双棕色的低跟玛丽珍。珍珠的项链和耳饰与领口的颜色交相呼应。

“嚯!好一个闭月羞花沉鱼落雁的绝世港风美人儿!”化完妆去照镜子的时候,我学着武外传的佟掌柜那样感叹,丝毫不觉得脸红。

我倒是没刻意去思考今天应该走什么风格,只是想到提姆,就下意识选择了红色。总觉得提姆和红色很搭,四舍五入一下就是我和他很搭了嘻嘻。

“你今晚也很漂亮。”

见面第一句话就是夸夸,而且很懂地使用了“也”这个字,我满意点头:

“确实。”

毫不谦虚地收下了赞美,我才回敬了一句:“你也不赖。”

能入我这个追过星又喜欢纸片人的人的眼,提摩西德雷克当然是好看的,而且不仅仅是“好看”,是非常好看。五官当然是足够漂亮的,但更吸引我的是气质。他身上有一种介于男人和少年之间的独特魅力,是青涩和成熟交杂的味道,乍一看矜贵温和,实际上心防颇重。不能用简单的外热内冷来形容,也不能因为他身负重任(韦恩集团)就认定他有多少年老成。

读书的时候我喜欢复杂的难题,解出一道困扰很多人的难题会让我油然而生一股欣悦。换到人的身上,我也喜欢复杂的有反差的人。

他应当美丽,有趣,有足够的人格魅力,在某一方面直白,但又有自己的秘密。他当然需要有一颗聪明的头脑,但在我面前偶尔犯傻也不错。最重要的是,不管外在表现如何,他都得是个坚定的人。

这么说或许有点奇怪,我钦慕一切具有坚定意志和人性的人,初见面的时候我只以为提姆是个普通帅哥,后来的某一天,我突然在提姆身上嗅到了这一特质。

这个我有点儿喜欢的小男生——比我小三四岁,都一个代沟了,当然可以算小男生,似乎有不少秘密的样子,而且藏得还挺好。那可真是……

我笑了起来。

“怎么了?”

身前传来提姆好奇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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