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手里的食品夹,径直走到泡芙面前,把剩下的泡芙全都拿上了。
向笛惊讶地看着他:“你喜欢吃泡芙啊?”
“突然想买一点吃。”柏江忻反问她,“你喜欢吃?”
这么巧??
向笛睁大眼,简直无法形容自己这一刻有多惊喜。
这怎么不算是一种天大的缘分呢!
和喜欢的人喜欢同一样东西,有了这样的共同话题,向笛的话一下子多了起来,只恨自己语言匮乏,没法跟他形容这个泡芙究竟有多好吃。
“喜欢喜欢,我超级喜欢吃。”向笛语气兴奋,“你太有福气了,我跟你说,这家店的芝士泡芙超级好吃,说是我这十八年来吃到过的最好吃的芝士泡芙都不夸张。”
柏江忻微不可察地勾了勾唇,问她:“你这么喜欢吃,怎么不买它?”
向笛额了声。
【我总不能告诉你是因为你喜欢吃肉松,我是投其所好,所以才骗你我也喜欢吃肉松,为了在你面前打造喜欢吃肉松的人设,才不买泡芙的吧……】
也不能告诉他自己没带够钱,他家境好,平时穿的鞋都是四位数起的,听芊芊说,还有几双是限量款,她在他面前,也是想装一装千金小小姐的。
向笛说:“以前很喜欢,但最近我的No.1是肉松面包啦,不过我没想到你居然会喜欢吃泡芙耶。”
柏江忻微微扬眉,没有揭穿这位“千金小小姐”的心声。
“之前没怎么吃过。”他顿了下,轻声说,“但是这家店的泡芙做得挺有食欲。”
向笛赞同地嗯了声,举起大拇指:“你太有眼光了,我告诉你哦,可不光是看起来有食欲,吃起来也是人间美味,相信我,买它,你不会后悔的。”
柏江忻嗯了声,又把手里的纯牛奶放了回去,重新拿了瓶香蕉牛奶。
“请我喝这个吧。”他说。
纯牛奶喝多了,偶尔也想换点甜的来喝,尝一尝她喜欢的口味如何。
向笛什么都不知道,她只知道这一切都太巧了,巧到如果不是他在,她必须矜持一点,估计这会儿早就原地蹦起来了。
【这是什么!这就是我和老公之间的缘分!!】
【这是不期而遇的缘分!是前世修来的缘分!是命中注定的缘分!牛郎和织女算什么,许仙和白素贞也不过如此,梁山伯和祝英台更是靠边,我和老公才是坠坠般配的!】
柏江忻皱了皱眉,一方面是被她吵到了,另一方面是觉得她的例子举得实在不好。
牛郎和织女每年七夕才能见一次面,许仙和白素贞一个出家,一个被镇压在雷峰塔下,梁山伯和祝英台那更是惨,死后化成了蝴蝶才在一起。
不会举例就不要举。
向笛还在兴奋中,柜台上的店员催促他们:“同学,你们俩挑好了吗?我们要关门啦。”
向笛赶紧说:“挑好了挑好了。”
走到柜台,把书包背在前面,刚打算从书包里掏钱,身边的人已经从校服兜里掏出了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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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笛以为他想先付泡芙的那份钱,于是对店员说:“我们分开算,面包和牛奶我付。”
柏江忻说:“一起算吧。”
向笛婉拒:“不用不用,我带了钱的,而且我说要请你喝牛奶的。”
店员看着眼前的少男少女,嘴角露出深意的笑容,这种情况她平时见多了,通常出现在正在暧昧但还没有确定情侣关系的男女中,男生想请客,女生坚持要自己付钱。
这时候捅破窗户纸的契机就来了,一旦女生说你又不是我男朋友,我怎么能让你帮我付钱,不行不行,男生只要懂情趣地接上一句,那你就让我当你男朋友呗,这样我就有资格帮你付钱了吧。
然后粉红泡泡在两人之间来回游荡,店员这时候就负责姨妈笑,顺便吃点狗粮。
现在的小年轻都可会玩暧昧了,店员已经做好了吃狗粮的准备。
女生已经拒绝了男生帮忙付钱,现在轮到男生表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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