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乡位于书城市最北端,虽然名为书城市辖区,其实却是离邻市更近一些,从城区过去光开车就开了快两个小时,主要是山路也比较崎岖,悬崖峭壁,崇山峻岭,徐端再好的技术也不敢开快,只能怎么安全怎么来。
今越通过车窗看出去,看不见路,只能看见悬崖和悬崖底下深绿色的寒水。“你那年去石家沟滚下去的地方,比这个还陡峭。”
徐端没出声,专心致志地开车。
“你说你这人怎么就这么胆大,那种地方也敢一个人进去。”
“我运气好,正好被王老五搭救了。”
这辈子,因为自己救了王晓红,算是有恩于王老五,但上辈子呢?他是怎么脱险的?哪怕他那个时候已经是富甲一方的神秘大佬,但石家沟那种地方,简直就是法外之地,孙悟空进去也得先剥掉一层皮再说。
“苏苏,我跟你提个建议。”
他一叫“苏苏”,今越就感觉脸颊发烫。
“过去的事,我们就让它过去了,好吗?”
所以,每次他看她的那个缺掉的左小趾,总是平静无波,他从没问过一句,但她知道他一直在意,因为他总是给她买最合脚的鞋,总是给她捂最暖和的被窝。
他似乎从没纠结于她的痛苦的过去,却又时时在保护爱惜那个痛苦的苏今越。
“我也不是过不去,就是有时候会想起来。”
“嗯。”徐端认真开着车,路况好的时候偶尔会看她一眼。
今越挺不喜欢这种沉默的氛围,她无话找话地问:“田美芝在你们厂表现怎么样?”
“还不错。”
今越挑眉,徐端说话很客观也很保守,他说“不错”那就相当于是“很好”,这倒是难得哟。
“站在老板的角度看,相较现在她能给我带来的利益,她以前的名声只要不影响到我的企业,其实我不是那么在意。”
这是解释他为什么会录用她,并把谈客户这么重要的事交给她做。
今越点点头,“徐老板说得对。”
徐端无奈的笑笑,要不是开着车子,他估计会揉揉她脑袋,或者捏捏她的手。
俩人一路聊一路开,来到北水村的时候,正好是中午十二点,正是又热又饿的时候。不过,今越都顾不上了,她发现,北水村村口的一片空地上,暂且称之为“停车场”的地方,居然停着五辆小汽车,加上他们这辆吉普,一共有六辆车子。
放眼望去,整个北水村,乃至团结乡都是“穷乡僻壤”的真实写照,路是黄泥土路,墙是黄泥土墙,上面用白色的石灰刷着老旧的“民兵是胜利之本”标语,字迹已经斑驳了,有些房子甚至连瓦片都掉了好几块……关键是,整个村里家家户户的房子都这样,李家村已经有三分之一的人家盖起了砖房和小洋楼,这里却一家都没有。
这样的穷乡僻壤,居然有六辆小汽车,真的是件匪夷所思的事。
徐端也发现这个怪异,他拉住想直接往村里走的今越,“我们在外面透透气吧,我给蒋卫军打过电话,要是我们下午五点之前回不到书城,让他带人来找我们。”
今越好笑,“你当咱们来的是土匪窝啊?”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村子有点怪,但今越却不害怕,甚至有点亲切,大概是空气中飘荡着的草药香味。
“小伙子,你也是带你媳妇儿来看病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