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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嗓音猛然与如今的陆煜行重合。

白御卿略微怔然。

……他的《盛秋赋》 。

男人低垂着双眸,死死盯着白御卿。

略微低头凑在他耳边,呼吸粗重,灼得他发烫。

宽大修长的手似是要狠戾掐住他的后脖颈,却只发力在自己手背上,绷起青筋与弧线,落在他后脖颈上,轻得窒息。

明明嗓音低哑深沉,泛着几分蛊惑的柔和,却嘶哑到满是侵略性与笑意。

“那时我就想,公子……又救了我一命。”

第54章

许是因为陆煜行在陇北, 也许是因为应好在陇北……或更是因为,不忍在外御敌的将士连军饷都无法寻得。

一贯闲散的他才难得在京中做了篇《盛秋赋》再加上仗着宁国公府的名头,字字句句都在逼富商权贵捐粮。

那时候系统不知他为何提笔字字斟酌赋章语句, 只以为他难得有了闲情雅致要在京中崭露头角, 还兴致勃勃提供了现代的什么千古名句。

可他一个没用。

待做完之后筹得了粮食, 系统才知道他做这篇赋章的意思,尖叫阻止——

[不行啊,陇北军没粮是龙傲天主角历练的磨难之一,更加深了他坚韧的内心与恨意——]

白御卿只是打断他,“那是不是又会死很多人?”

对。

原著中, 帐子中的七百人,因为没有军饷以及主军被京中命令调走的悲剧, 而被围剿至死。

血肉淹没了山林,浑身血肉模糊勉强捡回一条命的陆煜行从尸体里爬出来,踉跄跌倒,一步步爬出尸体堆,狼狈至极。

鲜血淋漓的指尖扣在地里, 他一下下爬,爬得手掌磨出血骨,拖出一道蜿蜒的血痕。

身后的尸海里,有与他共事一年的士兵, 也有前日与他把酒言欢,能让陆煜行略微扯出一丝笑意的毛头小兵。

——都死了。

可苦难本身没有意义,他的心性之所以坚定。

只是因为他是陆煜行。

轻飘飘的一句心性, 又定了七百人的生死,真是划算买卖。

白御卿扯了扯唇角。

当年,增员的军队随着军粮走时, 白御卿正站在城墙上瞧,他披着纯白的大氅遥望着陇北的方向,朔风吹送一点红,飘落他衣襟。

玉狐仙的衣摆宛若乘风欲去,随后又轻笑一声,想着——

并非是为你。

为我,也是为了一条条命。

可白御卿是恨他的,恨他前途无量,恨他往后九五至尊,恨他命定拥有一切,恨那么多人的生死为他铺路,恨他——

但此时他的双眸太灼烈了。

“还有这道疤,一人深入腹地,捅了好几剑。”他嗤笑一声,嗓音低哑,细细为他说着身上的疤痕,“那时候陇北云州城下雪了,我埋在雪地里,躲了三天三夜。”

血融了风雪,他躲在山林里,不吃不喝忍着一身的鲜血淋漓,待追兵离开才踉跄撑着剑回去。

他恍惚捏着胸口的玉簪,呢喃着白御卿的名字,才撑过去的。

……但他没说。

“还有这个,好像是——”陆煜行捏着他的指尖滑过自己的腰腹,到了腰间,略微眯起双眸思索,“是坠下山崖前,被箭……”

他漫不经心说着九死一生、说着身上的疤痕与被捅穿的疼,话尾还会带着笑意上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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