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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现在什么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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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自揭伤疤,要让他知道他认识的那个叶秋声,早就在他看不见的时候,从翠嫩欲滴的小树苗,长成了一个歪七扭八的歪脖子树!

他没能按照约定好的好好长大,没能成为所有人期待中的人,反而成了一个熟悉的人认都认不出来,拿不出手,上不了台面的人。

叶秋声一直不舍得下的狠心,今天总算借着那股火气,决定孤注一掷,他要放手了,他不再这么抓着他不放了。

可是……

叶秋声抓着秦渭贴在脸上的手,感受着贴靠在脸颊上炙热的温度,忍耐又放肆地哭起来。

可是他怎么还不走呢?

他怎么还要来哄他,还亲了他呢?

“秦渭……你是混蛋……”

秦渭抱着他:“我是混蛋。”

他怎么这样啊?

叶秋声泪眼朦胧,哭得更惨地质问:“你怎么能承认自己是混蛋?”

秦渭拨弄了下他长得遮眼的门帘,光线渗进来,叶秋声瑟缩着躲避,抬起手想挡,最后却还是被秦渭拨开了头发,露出一双盈满泪光,点漆似的眸子。

红通通的,眼圈哭肿了,又长又浓密的睫毛湿漉漉地沾成一片,看起来可怜极了。

秦渭碰了碰他的睫毛,心疼却又忍不住冒出惊叹。

“连睫毛都是浅色的……”秦渭看得出了神,口中轻喃:“秋声,好漂亮啊。”

或许是从小不爱吃饭,营养不好的缘故,也或许是遗传,叶秋声的毛发全都是浅浅的棕色,瞳仁也浅,焦褐色的,这让他整个人都像是一块融化的太妃糖,在日光下总是从头到脚散发着柔和的光,自带打光和滤镜一样。

秦渭没见识。

很小的时候以为他这样的,是山里的精怪化了人的特征。

现在知道不是了,世界上有很多浅发色瞳色的人。

可他走遍美国,都再没见过和叶秋声一样的颜色。

也再没见过和叶秋声一样漂亮的人。

人的审美和取向,大概会永远定格在生命里第一次感受到惊艳的那一秒,此后花费一生的时间去追逐。

听见那声纯粹的感慨,叶秋声又咬住了唇,眼中再次浮现出湿意。

真的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人夸过他了。

“我是混蛋。”秦渭看着他,不打半点折扣,认真地说。

叶秋声不会知道,秦老五教会了他人要有信仰,而秦渭很长一段时间把叶秋声当作这个支撑他度过重重苦难的信仰。

然而他却不知何时对自己的信仰生出了绮念。

如果一个基督徒对上帝萌生了独占的念头,并为之付出了行动……

这怎么不是天底下最肮脏恶劣的混蛋呢?

秦渭手掌搭着眼前对他毫不设防的人的后腰,将之一手掌控在手心里。

而对方并没有反抗。

一无所觉地,亲近地依偎着他。

“秋声,你刚刚说的话,是真的吗?”

叶秋声抽噎了下,“哪个?”

“说让我每天拉你的手,”秦渭另一只手半轻不重地捏着他的后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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