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白色毛衣!
姜颂梨惊得表情都失了控。
啊啊啊啊啊难道真的有心软的神吗?!
她赶忙在心底虔诚地祈祷:
神啊,请让我和他谈场一辈子也不分手的恋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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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鹤允没有读心术,但看她表情也知道,她很开心。
其实这是很冒险的一件事,因为他之前从未穿过白色衣服,习惯使然,他喜欢穿耐脏耐穿的深色衣服,而她一许愿,他就穿了白色衣服,很难不让人怀疑他知道她小号。
幸好的是,除了在校期间,他们不经常碰面,姜颂梨并不知道他不爱穿白色衣服。
上了车,姜颂梨按耐不住自己的小心思,说了句:“挺巧,你今天也穿白色毛衣。”
陈鹤允笑笑,“我妈让我以后多穿白衣服。”
“为什么?”
“说是看起来没那么凶。”
他本来气质就冷,还寸头,再穿黑衣服,看起来是真的很凶。
“你不留寸头应该就不会显凶了,”姜颂梨顺便一问,“你为什么喜欢留寸头?”
但刚一问她就猜到了原因,估计在以前是为了省理发费,现在是习惯了。
“以前是为了省理发钱,现在是习惯了。”
他说的和她想的一字不差。
姜颂梨不由得笑起来。
“你笑什么?”
姜颂梨当然不会说因为觉得跟你很有默契,“就是觉得……幸好你没改掉这习惯,你留寸头很好看。”
“你不觉得我凶吗?”
“不觉得。”
她当然不觉得他长得凶,从始至终都只觉得帅。
小帅不光长得帅,还是个特别特别好的人。
“那我留一辈子寸头。”
“啊?”姜颂梨有些吃惊,“这就一辈子了?不采纳采纳别人意见?”
“用不着,你觉得好看就够了。”
带笑的嗓音入耳,姜颂梨心底倏地漏了一拍。
这话……是什么意思?
“为什么?”迟疑半晌,她问。
还能为什么?
陈鹤允轻笑了声。
“我相信你的审美。”
他如是说,把心底那个答案藏了起来。
得到这个答案,姜颂梨也还是很开心。
陈鹤允踩住离合启动车辆,“我们去哪儿逛?”
“你想去哪儿?”
“我对南城不熟悉,你说去哪儿,我们就去哪儿。”
“那去井巷吧。”
井巷并非只是一条巷子,而是由四条巷子组成一个“井”字的古城。
现在很多古城都大同小异,但井巷却是个当地人都很爱去逛的地方,那里有很多特别有意思的小店。
一男一女来逛街,自然很容易被当成情侣,去饰品店,店员会给他们推荐情侣手链情侣项链,去服装店,店员会给他们推荐情侣装,去文创店,店员给他们推荐的都是情侣系列的文创。
起初姜颂梨还会解释他们不是情侣,但换来的都是店员的调侃,什么“男帅女美,不谈个恋爱多可惜”,还有“现在不是,应该很快就是了吧”,听得她小脸通红。
偏偏,陈鹤允还买了好多,还在出巷子后把女款全送给了她。
“你干嘛送我,这是情侣款?”
“你不喜欢?”
陈鹤允作势要收回。
姜颂梨忙道:“喜欢倒是喜欢。”
“那不就行了,管他是不是情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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