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径直回到那个废弃的房屋里。
女孩躲在角落,心脏因为害怕而跳得很快。
直到马修推开门走进去,那个孩子立刻站起来跑向他。
月光下,她能看到马修身上的伤,也能闻到原本没有的血腥味:“你……你受伤了。”
“没关系,”马修开口的那一刻,略显嘶哑的嗓音将他吓了一跳。被T型棍卡过的咽喉依然隐隐作痛,“咳……咳咳,”他咳嗽几下,没有什么好转。
所幸不是很严重的伤,马修没再管胀痛的咽喉,蹲在女孩儿面前,再次将她抱起来,勉强自己以正常的声音说着:“我们得离开这儿了。”
新城,要穿过整个东区往北面走,马修不觉得他能在受伤的情况下不管身体伤势走那么远,然后再横穿东区回到那间地下室。
哥谭警局某个分局外,马修躲在阴影里把女孩儿放下:“去吧,他们会送你回家。”
女孩儿看着马修,留恋地往街道那头走:“我不会把你的事情说出去的!”鼓起勇气说完这句,她才终于朝警局跑过去。
直到感觉到她冲进警局,听到她口齿清楚地请警察帮忙联系父母,又听到电话另一边急切而担忧的声音,马修才终于捂着腰间伤口离开。
他的脚步略有些踉跄,稍微习惯新伤带来的痛感后,才重新缓过气稳下脚步。
装备、武器……
马修再次开始思考这些该从哪里搞来。
或许他该先拿起针线把这些普通衣服手工改动一下,多增加些防御功能。
对上刀枪大概作用不大,但总是聊胜于无,至少不用担心摔在地上的时候磨破吧。
马修尽量让自己保持乐观,尽管他并不是多乐观的人。
没有无话不谈的伙伴,没有值得信任的朋友,受伤只能自己处理伤口,倒在任何地方大概都无人在意。如果不是曾经拥有过那些真心的伙伴,他可能也不会感觉自己有多孤独。
平白拥有的第二次生命,上帝从没规定过需要小心使用。
[想办法给伤口止血,然后忽略它。]
马修一直以来坚持的信条,只要想起它,他永远能在受伤时保持清醒和冷静。
[忽略它。]
当然,忽略也不是彻底不管。
脱离战斗或者回到安全的地方时,他有的是时间处理伤口。
地下室里,马修将吸满了血的衣服从身上撕开,他因为失血而有些麻木的手指从腰间的伤口抚过,无论从伤口直径还是深浅来判断,似乎都需要缝合。
这样的伤势对马修来说不算重,伤口几乎已经停止出血,而且……
他已经因为失血感到些许晕眩。
为了防止缝到一半晕过去,他还是选择给伤口清洁消毒后紧紧用绷带包扎起来。
时不时的咳嗽声在安静的地下室里响起,但这里无人在意。
大腿的子弹划伤不需要太过担心,伤口不大,而且没有任何异物残留,在不伤筋动骨的情况下,只要好好止血消毒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问题在于他又挨了一拳的嘴角。
马修略有些头疼地摸了摸嘴角破裂的伤口。
这个完全没办法隐藏,比颈侧被T型棍卡出来的淤青还令他烦恼。如果现在他已经毕业并且开始工作,这种问题会少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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