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那个在VIP坐席,和我叫价的那个场外买家,是你?”
“是。”
丛一结束了自己的两个问题,不悦的神色已然写在脸上。
她这人,记仇得很。
敢和她抢东西还这么泰然自若承认的人,她从小到大也没见过几个。
眼前的男人不仅承认了,还挂着这块她没抢到手的车牌,开着这辆举世无双的骚包豪车在她面前招摇。
在她看来,这无异于是赤裸裸的挑衅。
“丛小姐很喜欢这块车牌?”文时以察觉到了她微末的表情变化,缓缓开口。
“你认识我?”丛一没回答,也没否认。
“0730,丛小姐的生日。”文时以没解释,继续说着,“既然丛小姐喜欢,那和这辆车一起,送给丛小姐。”
丛一正低头摆弄着自己新做的指甲,无名指上那颗施华洛世奇粉色水钻大概是位置贴的不太好,怎么看怎么不顺眼,她正想着明天拔了重来,听到对面人的话,她重新抬起头。
她丛一港岛“明珠”的名声在外,生日自然不是秘密,百度上随便一查就能立刻知道。
以她在港媒那三天两头露脸的频率,这人认识她也不稀奇。
从维多利亚港到泰晤士河,从爱丁堡再回到港岛,算上她求学这些年,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国内外公子哥不在少数,追求的方式也是不尽相同,多得是肯砸钱花心思的。
但今天这位,上来就布加迪顶级限量豪车加以她生日为号码的两地车牌,这样的方式,这样的排场,如此不惜重金又别出心裁倒是头一份儿。
港岛地界,她说的自然是粤语。对面人能听懂,但讲得却是普通话,看样子应该不是港岛的哪家公子哥,怪不得她没见过。
丛一不动声色,卷着自己披肩,双臂抱在胸前,绕着眼前的人走一圈,紫色的细跟鞋被她踩得颇有节奏,像是激昂的军鼓般略带气势和压迫。
偏偏文时以也不怕她打量,站在原处,静待着她作出反应。
凑得更近,也看得更清。
男人不仅骨相生得好,皮相也并不拉垮。深邃的眼窝,眼尾同粗犷的眉毛一并微微上挑,五官硬挺锐利,有着不俗的东方美感,却又因为灰蓝色的眸以及那张高折叠度的脸强势滋生出几分硬挺的混血感。
他很高体态很好,丛一穿着近十厘米的高跟鞋走在他身侧,也才将将到他的下巴。
她一边打量似的看着,一边在心里思忖。
“你认识我?”
最终,丛一站定在男人面前,只是往后退了两步,重新拉开二人之间的距离,又问了一遍刚才的问题。
手臂上搭着的那件白色短绒毛披肩就这样被她丢在沾满了雨滴的跑车前盖上,她转身坐下来,挑起雪白笔直被黑丝袜完美包裹的双腿,戏谑地笑了笑,不再盯着指甲上的那颗水钻,转而玩弄着缠绕在手腕上的发带,缓缓开口。
“但我可和你不认不识的,可不是随便哪个男人送东西,我都会收的。”
文时以默声了片刻,没着急,也没否认。
他确实认识她,哪怕这是他们的第一次照面,他却很了解她。
他不仅知道七月三十是她的生日,还知道她喜欢什么,讨厌什么,爱吃什么,爱玩什么。知道她耀眼的学生时代,那些年轰动整个港岛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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