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死我了,不行,不能再这样。”
这样为了躲避人类绕远路,至少得跑到后半夜才能下山,就算他真的跑下山,也得累成死狗了。
荀遇也想过化成人形下去,可他没衣服,总不能光溜溜的下山。
他是一只非常注意隐私的小狗,从几百年前起,狼王就强调在他摊开四肢时要用短尾巴盖住小肚子。
荀遇当时虽不乐意,但寄“狼”篱下、吃“狼”嘴软,还是乖乖听狼王的话夹好了尾巴。
到现在狼王不在他身边了他都还保持着这个习惯。
正当荀遇苦恼时,不远处传来一阵人类的叫声。
这道声音很奇怪,似痛苦又似欢愉,一道接着一道在小狗耳边环绕。
这里竟然也有人类?
荀遇有点惊讶,毕竟这里位置偏僻人迹罕至,按理说是不会有人来的。
好奇小狗循着声音跑过去,差点被眼前一幕惊瞎狗眼。
只见草丛里有两条白花花的人类身体扭打成一团,正在以一种奇怪的姿势在草丛里打滚。
荀遇看了一眼就收回视线,一股红晕瞬间飘上他的脸蛋。
原来是在交/配啊。
活了几百年,森林里各式各样的动物的交/配他都看过,狼狗成结、双蛇交尾,蜻蜓点水……都是些为了繁衍生息的自然选择行为。
荀遇没试过也对那不感兴趣,他只想和狼王一起修炼,让自己更强大。
但他还是第一次看到人类的,跟森林里的动物们单纯的生理本能驱动不太一样,似乎有着他不太明白的情感。
荀遇想到这儿,他整只狗一激灵。
想啥呢,快点走吧,荀遇转身就走,不过刚走出几步,就又停下脚步。
只见前面正放着很多可以穿的衣服,应该是那两个人类丢在那里的。
这真是困了有人递枕头,荀遇正好缺衣服,地上的衣服很多件,他就只拿两件,绝对不多拿。
荀遇小小声朝后面两人说了声谢谢,然后就伸出爪子偷偷勾住了两件衣服。
小狗的身体真的很小,小到用爪子拖走两人的衣服都没有被发现。
“嘿咻嘿咻。”
荀遇使劲将其勾走了,他拖了很长一段距离,直到不可能被两人发现才停止。
他虽然偷了衣服,但只拿了一件冲锋衣和一件非常单薄的牛仔裤,把可以保暖的贴身衣物全都留给了草丛里的那个人类。
人类坏,乱砍乱伐让小狗无家可归。小狗好,小狗偷衣服还要把厚的保暖衣物留给人类。
过了十几分钟后,两个草丛里的人完事准备穿衣服时,男人叫道:“见鬼,我的外套和裤子呢?”
“那可是昨天我为了登山新买的冲锋衣和裤子啊。”
两人一起脱的衣服,刚才又没有人来,还真是如男人说的那般见了鬼。
恰好此地刮起风,风在树叶中穿过,发出一种诡异的沙沙声,两人对视一眼,男人也不管自己有没有穿外套和外裤,起来兜上自己的粉红色棉裤就朝山下跑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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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公里外,顾琅驱车前往之前的狼族活动区域,那里是荀遇最可能去的地方。
顾琅眼睛尖,在半路上看到一只熟悉乌鸦的背影,只见它正小心翼翼得捋着自己的毛,一脸心疼嘎嘎道:
“可怜我美丽的羽毛,都被狗千千那只小狗给弄坏了。”
从乌鸦嘴里得到熟悉的名字,顾琅停下汽车,走下山伸出手按住了乌鸦的尾羽。
乌鸦捋着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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