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技能,但是狗子还是趴着没起来。
林知序和郁秋咬耳朵:“应该是血脉压制。”
毕竟动物其实比人类往往要更敏锐一些,面对危险生物,身体会本能的瑟瑟发抖。
郁秋弯下腰,摸了摸这两只可爱的大狗:“别害怕。”
她对狗子的主人说:“应该没事,我家猫可能比较凶,把它们吓到了,牵远一点应该就没事了。”
狗的主人把两条狗拖远了一些,果然,这两条狗离开一定距离之后,立马又变得生龙活虎起来,狗主人脸上露出丢脸的表情:这么大只的狗,竟然还能被猫给吓到,被狗吓的还差不多。
但是郁秋家的狗,明明是微笑天使,看起来可爱极了,体型没有那么大,也不吓人啊。
是了,小白变成了狗是一只萨摩耶来着,小的时候跟棉花糖一样,小小的一团,幼犬是蓬松可爱。
但是这都过去好几个月了,家里所有的小动物和刚来的时候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小棉花糖变成了一只大棉花糖,萨摩耶可是大型犬,小白也很自然而然的变成了好大一只。
但是它的脸蛋是真的很可爱,非常眉清目秀的一只狗,就是图片随手一拍,放到小绿书上问:我家孩子能做童模吗?
底下一堆回复说肯定能太能了的那种漂亮大狗。
狗狗出门还是牵了狗绳的,郁秋想牵来着,但是林知序不让,所以说他牵着狗绳,站在郁秋身边。
大棉花糖一样的狗子身上安了个坐垫,后面拉了一个改装的小车,车上坐着一只小粉猪和一只毛发特别漂亮的猫,还有两只鸟。
这个小狗车出行的阵仗实在是很吸引人的注意力,牵着小狗的人也很吸引人。
大家会先被小动物们吸引,然后就会下意识的看向牵狗人,再看向牵狗人牵着的另外一个人,也就是郁秋。
林知序被郁秋养的很好,不再是当初他们刚见面时那副悲惨落魄的样子,他穿着一件长款的燕麦色羽绒服,羽绒服用的是防水防风的面料,用的是那种爬雪山的标准,相当的防寒保暖。
脖子处系着一条灰白色相间的羊毛格子围巾,身姿挺拔,整个人看起来日子就过得很好,像是富贵人家出生的大少爷,比电视剧里光鲜亮丽的大明星还要气质出众。 网?阯?f?a?B?u?Y?e?????u???€?n????0???????????o??
不过这和他身材好也有关系,像那种大腹便便啤酒肚,如同怀胎10月的中年男人,哪怕羽绒服的裁剪再好,穿上衣服也非常臃肿。
要是个子矮一些,那就更糟了,矮矮胖胖,整个一个大肉球。
林知序也不光是身材好,他那张脸也长得很出众,出门的时候头发是清洗过的,这么冷的天,他也不嫌冻。
带着淡淡洗发水香味的头发清爽飘逸,不长不短的头发看起来很随意,实际上每根头发丝都是精心设计,让人想到了《小王子》。
不过尽管林知序长得特别好,郁秋不是那种绝色美人,气场也完全不会被前者压下去。
她是属于那种气质很特别的人,搭配谁都好看的像是一幅相得益彰的画,第一眼大家可能会被更亮眼的存在吸引,但是多看几眼的话,视线就会转移到郁秋身上。
林知序很漂亮,是觉得危险令人不适的那种漂亮,但是郁秋就很舒服,越看越感觉舒服,耐看型美人。
“郁秋,你男朋友长得真帅啊,难怪天天想着准时回家。”
时代变化之后,愿意花力气搞全妆的女人变得少了许多,毕竟大家都要生存,哪有时间精力浪费在维持容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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