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
神骨在李寻鹰身上。
凌无朝踉跄着后退一步,脑海中不受控制地浮现起那一幕,他和沈郎第一次分别,只有三天,却是他六百年都摆脱不了的噩梦。
轰隆一声雷,伴随着闪电,洞外下起了大雨。
雨点落在地上的声音冲击着他的耳膜,巨大的窒息感涌上心口,左臂断裂的伤处传来剧烈的疼痛,肩膀曾被黑靴踩在泥泞的雨地里,毫不留情地重重碾过,匕首割开他脊背的皮肉,刃尖扎进去挖探,从血肉模糊的伤口中剜出了神骨。
在他疼得意识混沌之际,匕首挑起他的下颌,问他,到底是爱记得久,还是痛苦记得久。
当然是爱,他想,只要沈郎还愿意爱他,他会忘记一切痛苦。
沈郎确实继续爱他了,用李寻鹰的壳子,装作若无其事。
他也可以装作若无其事,因为李寻鹰说,“我要是喜欢一个人,绝对、绝对、绝对不会伤害他,世上傻缺那么多,两个人能看对眼本就难能可贵,你也要擦亮眼睛,会伤害你的,不是你的爱人。”
可李寻鹰会在山崖边毫无征兆地把他推下去,再飞身而来接住他,关切地问他有没有伤。
会让他深入满是毒虫的泥潭捡拾兵器,在他被毒虫蛰得僵在潭中之时将他救出。
会在雨天故意让他等在门外,任那场可怕的噩梦在他脑中滋长,再把他带进屋里,擦干他的头发,抹净他的泪。
总是这样,让他伤心,又让他眷恋。
这就是沈郎爱他的方式,凌无朝一早就知道,也说服了自己接受,可当亲眼看到李寻鹰身上的神骨,他还是不受控制地难过。
他好像很不懂事,藏不住这样的坏情绪,所以沈郎才会一次又一次离他而去。
魂海内,黑色小人惊醒,被一阵又一阵情绪化作的浪潮席卷着上下翻滚,那些浪潮把他揉圆搓扁,见缝插针地侵入他的身体,与他的神魂缠绕到一起。
他共享了凌无朝的情绪,心口酸酸的,眼眶热热的,好恨他,好想他,他要是现在来抱抱我,我什么都不怪他。
酸涩的、绝望的、痛苦的、怀念的……
作为《魔皇》的忠实读者,这种情绪的文字描述版本沈越冥再熟悉不过。
这蠢小子,恋爱脑又犯了。
第7章
沈越冥在魂海被揉搓得烦了,喊了好几声凌无朝也不应,又怕他情绪太差出什么事,试着抢占身体的主导权。
努力了一会儿,无果,凌无朝在这时说话了,问:“你想出来了?”
语调一如既往平和,如果沈越冥没在他的魂海里,绝对想不到里面会是这样惊涛骇浪。
“也没那么急,”沈越冥还被躁动的神魂卷着腰来回摆弄,干脆在半空盘腿坐下,“你好像很伤心,凌无朝,你怎么了?”
“外面下雨了,我不喜欢雨天。”
“那换我出去?”
凌无朝沉默。
沈越冥笑,“你的事还没办完,那我不出去。下雨就打把伞,别淋雨出门。”
凌无朝踏出洞穴的脚步一顿。
再出去,手中已经撑了一把伞。
雨已经很小了,伴着风,细小的雨丝会被吹到脸上。
凌无朝出洞时,一只白鹤也刚好落地。
准确来说,是个依靠白鹤修行的兽人,他一袭飘然白衣,脑袋是鹤头,双脚为利爪,肩胛两侧是洁白的双翼,虽为兽人模样,却站得端庄笔直,是细雨中的翩翩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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