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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总读书时候就应该很受欢迎吧!”

“嗯。”

沈文琅一直那么受欢迎,瞩目得像闪耀在煤矿里的一颗钻。

自学生时代起,高途就一直在帮沈文琅处理沾有各种Omega信息素气味的情书。

沈文琅讨厌Omega,这一点高途比任何人都清楚。

只是他不知道,毕业那天,沈文琅在他班级门口一直留到很晚,等到人都走光了,才失望而暴躁地独自离开。

沈文琅的物质条件优越,相貌也十分出众。尽管他个性挑剔,说话不留情面,但喜欢他的人仍然如过江之鲫。

而高途既没有漂亮的外表,也没有聪明的头脑。还有一个病重的妹妹和一个一无是处,欠了一屁股债的赌棍父亲。

高途常常庆幸。还好他拥有的是如此糟糕的条件。

但凡他稍微漂亮一些,聪明一点,亦或是生于一个赫赫有名的家族,搞不好高途就会做起总有一天能被沈文琅平等、真心对待的,那种不切实际的梦。

幸好,相貌、智慧、家世,高途一样也没有。

对那个暗暗喜欢了许多年的、闪闪发光的Alpha,从没有抱那种注定无法达成的期待。真是万幸。

在搬离沈文琅办公室的那天,高途做了件见不得光的蠢事。

他偷偷打开沈文琅的抽屉,撕走了那天沈文琅心血来潮,让他填写的,那一页精确到家人全名的纸质版同学录。

高途已经下定决心,交接完工作就立马离职。

而这张从沈文琅同学录上偷偷撕下的一页纸,就是他这十年暗恋的纪念品。

沈文琅是他的同学,是他的上司,是他喜欢却永远不敢宣之于口的可望而不可得。

他尊敬他,感激他,爱他。

所以,尽管陪伴的过程充满遗憾和痛苦,高途仍旧能够毫无怨恨离开。

是沈文琅让高途能够顺利地读完书,也是沈文琅让高途平淡的人生,充满了鲜活的刺痛。

他如此平庸,连痛苦也平庸。

喜欢一个人,便也平庸地彷徨、平庸地纠结甚至庸俗地嫉妒。

他的喜欢开始得悄无声息,结束也悄然得理所当然。

沈文琅给了他单恋的爱情和糟糕的性。

而真正令高途下定决心要离开的,是沈文琅对一个不被期待的小生命,弃如敝履的轻率。

高途能够接受自己的喜欢永远上不了台面,却没办法忍受一个尚未出世的孩子背负上父亲沉重的憎恶。

痛也好,舍不得也罢。

这个时候,犹豫即是罪。

为了腹中无辜的小东西,高途不得不离开,根本没得选。

......

“黄鱼汤?”盛少游半卧在床上,看好戏地看着沈文琅的新秘书把他带来的“探病餐”一样一样地摆出来,讽刺道:“沈总还挺像无家可归的野猫,半夜三更叼着鱼来别人房里乱逛。”

沈文琅有“公务”在身,懒得同他斗嘴,抱着臂站在床边,冷笑道:“花咏说你爱喝鱼汤,谁是野猫还不一定呢。”

新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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