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今天穿了一件运动风的无袖帽衫,自信地袒露出线条流畅的双臂和肩膀,整个人看上去活力十足、充满干劲;他胸前挂着一枚小提琴样式的银链,这又给他增添了一些艺术家气质。
想必陆之熠在音乐学院读书时,一定是那种人气爆棚的风云人物,他既可以在舞台上沉浸式演奏,也可以在放学后篮球场上挥斥汗水;他肆意昂扬,他就是阳光本身。
他面前摆着一只精致的瓷碗,大半碗膨化麦片全部浸透在奶中,除此之外,碗里还飘着几块鲜切的水果和一大勺坚果。
颜玉琢想,陆之熠自小在国外长大,早餐吃牛奶泡燕麦很正常。这是最家常、最方便的“白人饭”,若是把牛奶换成希腊酸奶,再点缀上粉色莓果,那就是现在的互联网上最风靡最时尚的AcaiBowl。
可是下一秒,陆之熠又从旁边的柜子里取了一大瓶鱼油补剂,剪碎好几颗倒进牛奶中混合均匀。
这还没完,紧接着他打开冰箱,从里面取出一块还渗着血的鸡胸肉,用剪刀剪成几块扔进了碗里!
转眼间,一碗原本清淡美味的牛奶麦片,变成了一碗混合着血、肉、油脂的黑暗料理。
颜玉琢实在看不下去了,忍不住出声:“一大早就吃这个东西吗?”
“对呀,姐姐你别看它卖相不佳,但它营养均衡,味道还很不错呢!”陆之熠敲了敲碗边,“十分钟、不,五分钟就能吃干净!”
颜玉琢很想说些什么,但又觉得自己不应该随便质疑客户的生活方式。说不定……歪果仁就有这样的饮食习惯呢?
“五分钟吃完这么一大碗,消化的了吗?”颜玉琢适度表达关心。
“没问题的!它毕竟有五十多斤呢。”
它?五十多斤?
只见陆之熠吹了声口哨,紧跟着一阵密集的跑步声响起,那只名叫大麦的小狗摇着尾巴冲了进来,又迅速刹车,在颜玉琢和陆之熠面前乖乖坐下。
“大麦,你真聪明,自己就把围嘴戴上了。”青年弯下腰,先摸了摸小狗的脑袋,换来了小狗更加热情地一顿舔舐,然后他放下了手里的瓷碗。“吃吧!”
“汪汪汪!”大麦早已迫不及待,整个嘴筒子都扎进碗里,大口猛吃起来。
原来,那碗中的根本不是什么牛奶泡麦片,而是羊奶配狗粮,切好的鸡胸肉和鱼油也是给狗狗补充营养的。
等到陆之熠再支起身子时,恰好对上了颜玉琢哭笑不得的目光。
陆之熠疑惑:“姐姐,你怎么用这种眼神看我?”
“我以为……算了,是我误会了。”颜玉琢转移话题,“你给狗做完早餐了,那你自己吃没吃啊?既然你让我来教你做饭,我总要知道你的水平怎么样,我才好帮你制订适合你的菜谱。”
颜玉琢都这么说了,陆之熠当然要给她好好露一手。
只见青年转身拉开冰箱大门,取出面包、奶酪片、火腿片,然后拆开它们各自的包装,依次把奶酪片和火腿片放到了面包上,然后再用另外一片面包夹住——铛铛!陆之熠牌三明治就做好了!
当他“做完”他的早饭时,大麦甚至还没吃完它的早饭。
颜玉琢:“……”
她看看脚下大快朵颐的小狗,再看看面前一脸等待她表扬的青年,忽然觉得自己的头好痛。
面包上甚至连花生酱都没有抹!——这吃得还不如狗呢。
“Zayn,你吃得会不会太简单了?”
“简单的东西才够方便啊。”陆之熠说,“灵感稍纵即逝,我的时间写曲子都不够用,哪里有时间做饭?汉堡和三明治就够我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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