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说,这也是操纵超凡力量所压付出的代价。
所以我们要么把头发留长,扎起避免随时脱发,然后等长度到了一定程度就尾巴剪短,再把剪下来的部分烧掉。要么就像有些已经不在意形象的中年大叔一样,直接保持秃头,只要我没有头发就不会被拿走头发。
咋说呢,某种程度上算是立于不败之地了属于是。
我把封好的瓶子交给三师兄,他看着瓶子里的东西发出了社畜的叹气:
“正值多事之秋,忙啊。”
作为一个半残废,我只能拍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顺便回韦恩庄园窝着,别给大家添麻烦。
“你受伤之后,师傅和师爹满世界找凶手算账,但只找到了那个邪修蛊师,还被他金蝉脱壳跑掉了,”三师兄说,“但是师爹那一剑应该去了他半条命,他应该需要大量炼蛊重新补充实力,找到他应该只是时间问题。”
我点了点头:“我还记得那天偷袭我的不止蛊师一个,还是要多加小心。”
三师兄冲我摆摆手:“行,知道了,你就少操点心,保证自己好好的就行了。”
我乖巧点头,转身穿过传送阵,重新回到了哥谭。
一来一回之间,哥谭气场之糟糕显得越发明显。盘算了一下,我打算回去想办法做一个能覆盖整个韦恩岛的风水局。总不能敌人都上家门口来了,我还只靠白铁蛋一只刺猬吃虫来保障安全吧。
我其实有一个没说出口隐忧。
如果像白铁蛋这样的白仙,可以神不知鬼不觉混入出境,然后混入哥谭。那么能动性更强的人类邪修,会无法混入哥谭吗?
毕竟哥谭这个对普通人来说是个风水险地的地方,对邪修来说,可是个风水宝地啊。
第23章
1.
蝙蝠侠,准确来说是火柴马龙点了一杯最廉价的酒,颓废着坐在角落,和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
这里是哥谭最底层的街区之一,甚至连都懒得踏足。街巷里每日都充斥着酒精和暴力,酗酒和自暴自弃的流浪汉穿着脏兮兮的衣服排排躺在街头巷尾。顾客都是流浪汉和底层人的酒吧只提供最糟糕的酒水和流莺,这里的客人来了又走,没有人知道第二天他还会不会来,或者在不在这个世界上。人们在这里进入了一个鬼打墙的困境,艰难获得一些钱,为了酒精而花费掉,最后继续流落街头,等待下一次的天上下钱。
也是这样的环境,不管是多了几个人还是少了几个人,都完全不会被人发现。
火柴马龙坐在阴影中,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四周。身边经过的人的一举一动都被他收入眼底,都有可能变为线索,编织入他的大网中。
城市中流浪汉的失踪,大多数并不会被在意,甚至不会被发现。但这群人的异动,有时也意味着危机。
2.
三天前,蝙蝠侠在哥谭的下水道中找到了接近10具流浪汉的尸体。之所以是接近,是因为这些尸体,准确来说要叫尸块。蝙蝠侠和他的助手们经过三天的清点,尸检和搜索,才几本确定了其中一些人的身份。
而这一只虫子,是从某一块尸块的伤口中发现的。被发现的时候,已经死去的虫子的足部还死死勾在肌肉纹理上。蝙蝠侠用科技的手段对这只虫子进行了检查,包括dna,最终得出结论,这确实是一只普通的虫子。
但是以这种形态出现在凶案现场的虫子,怎么可能是普通虫子?
这样他想到了,出现在家里的那只体型明显不对劲的刺猬,和刺猬正常到不正常的dna。
3.
“这是什么?”
暸望塔中,蝙蝠侠将手中的玻璃瓶递给扎塔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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