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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需要重新拾掇一下他的那个窝。

他要抱回去一只兔子。

紧紧攥着的电击器的苍白手指终于松开,沾了些血,手指冰凉,被温热遒劲的虎尾卷住,不自觉地轻轻抽动了下。

宋汝瓷问:“烟是什么味道?”

周既凛停下脚步,他看着怀里的Beta,没有立刻回答,灿金色的虎瞳映出苍白清秀的脸庞。

“不知道。”周既凛说,“我抽烟是因为腺体的问题,它会异常分泌激素,如果那时候不做什么,就会控制不住身体的变化。”

他的腺体是在追捕凶手时受的伤,后来证明那是场对手精心设计的阴谋,一个弃子换他留下了相当麻烦的后遗症。

这种激素引发的冲动,只能靠某种“瘾”来饮鸩止渴地压制。

在所有可能成瘾的糟糕东西里,烟瘾和酒瘾虽然也一样糟,但或许是程度相对轻和容易控制的了——过去的白虎警长一直这么认为,所以每次去便利店,他都会买同样的烟和威士忌。

通常情况下,他没有多余的闲情逸致,去分辨它们是什么滋味。

“现在呢?”宋汝瓷被他随口讲的故事吸引了心神,“好一点了吗?”

周既凛低头,摸了摸他被雨雾浸泡到微潮的额发,似乎回答了什么话,但疲倦到极点的心神已经听不太清。

视野像是被雨水浸泡到模糊,听力也一样,穿过一整条石板路街道后,宋汝瓷隐约察觉到自己被抱进了个不算起眼的街边旅馆。

木质地板被靴子踩过时的咯吱响声,没上油的合页在开门时的抱怨,壁炉里的火毕毕剥剥地烧,温暖干燥的气流代替了雨水的湿冷,明亮的光线也落在兔子薄薄的眼皮外,照出一点鲜红的毛细血管网。

手掌遮住稍微有些刺眼的光亮。

他被轻轻放在床垫上,虎尾卷着他的双腿,有人帮他脱下那双不合脚的沉重靴子。

穿上的时候靴子还大了不少尺码,现在却已经因为肿胀,变得很难脱下,粗糙的手指用拆卸保养枪支部件的力道做这件事,力道轻而仔细,靴筒被从肿得发亮的小腿上轻轻剥离。

沉重的靴子被虎尾卷着,放在一旁的地板上。

空气被壁炉烘暖,却还是比肿胀发烫的小腿和脚腕温度低,苍白的足弓因为气流应激地微微绷起,磨破的脚趾本能蜷缩。

生理性泪水模糊的视线里,他的脚搭在周既凛的膝头,磨出的血泡在壁炉的火光下被照得透亮。

不论Beta还是兔子,都不是适应远距离迁徙的物种。

“别乱动。”周既凛低声问,“挑破就好了,怕不怕疼?”

托着小腿的力道已经很轻,但好像能钻进骨头里的酸痛依旧无法忽略……比疼更困扰的大概是警长私下做事有用虎尾打帮手的习惯,毛绒绒的虎尾卷着微微打颤的腿肚,蔓延开细微的酥痒。

宋汝瓷轻轻摇头,把脸埋进团成一团的战壕风衣。

周既凛帮他把窝絮好,托着他的小腿,用拧到半干的热毛巾轻轻擦拭。

擦到最敏感的脚心,埋在风衣里的兔子本能呜咽了一声,腿抽搐了下,强行压制住了蹬人的本能。

周既凛:“……”

宋汝瓷:“……”

“谢谢。”周既凛温声打趣,“小警官,你没蹬断我的尾巴。”

苍白的脸颊泛起红晕。

兔子把脑袋埋回卷成一团的风衣里。

这么长的耳朵原来会动,自己翻了个面,绒毛冲外,强行盖住能听清声音的耳廓。

周既凛错愕了几秒,轻轻笑了下,继续处理那个血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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