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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真是……

由不得林知夏越发的坚定了决心。

林知夏在梧桐村里待了有四五日,跟着她来的人就跟拍了四五日,将这梧桐村里的情形给摸了个七七八八。

除了那些被锁在屋子里或地窖里的年轻而绝望的女人。

拍摄组隐约也听到了些什么,却也不问。

而梧桐村的人肯让这些人在村子里停留这么久,还这么的“配合”,其实也是因为这些人给了钱。而林知夏一看就是被富贵人家给养大的,还特别好哄骗!

果然,等到五天后,林知夏要走了,看着危险的溜索,她的腿肚子忍不住的打颤。待听到村里的长辈说,有那不小心的,就从溜索上掉了下去,死在了溜索下的滔滔江水里时,就越发害怕和心疼了。

她转过身,忍不住就道:“我、我其实还有些钱。从前不知道要用这些钱做什么。但是,现在我知道了。”

然后就表示要出钱给村子里修桥。只是她那些钱可能只够修吊桥,修不了更坚固的桥。

可即便是这样,村子里的人也是欢喜不已。

拍摄组也默默的把这些都拍摄了下来。

林知夏又道:“还有就是,这些钱,其实是我的两位养母看在我妹妹的面子上给我的。所以,我想着,这吊桥修好了,就以我妹妹的名字命名。不如就叫丛夏桥?”

拍摄组:“……”多大仇?多大恨?

按理说用捐赠人名字做桥名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可这个村子,可是一个贩卖人口的村子啊。还是贩卖了那丛夏的一个亲妈一个养母的。

这不得膈应坏了!

梧桐村的老人却激动道:“那怎么行?你捐的就该写你的名!好孩子,咱们不看别的,只看眼睛能看到的。咱们眼睛看到的,就是你给家乡做了贡献,你是咱们山里的好闺女!可不认别个儿的!”

林知夏又推脱了几句,见

着实推脱不过,时间又晚了,才暂时跟着下山了。

只是,可惜了,他们在山上这段时间,根本就没有找到太多的证据,能证明当年的大火是林岚和夏兰兰放的。村子里的人也只能说些“可能是”“不是她们才有鬼!”“不是她们,难道还能是咱们自己放的”的似是而非的话,并不能充作证据。

至于什么指纹血迹的,倒的确零星有一些。但是,那又有什么用?当年林岚和夏兰兰的确在那里生活过,有指纹是正常的。至于血迹?那被拐卖来的妇女,哪里有几个不被打骂的?

倒是另有一户被牵连的人家,他家里也有林岚留下的血迹和指纹,这倒是一条证据。

可仅凭这些,也不能对簿公堂啊。

林知夏心里还乱哄哄的,不知道给怎么给至亲报仇,那些跟着她来的人已经想明白了——她们找不到证据的,尽管林知夏说,夏兰兰喜欢写日记,可现在事情到了这一步,夏兰兰的日记即便没有销毁,他们也拿不到。他们现在能将林岚和夏兰兰定罪的办法,就只剩下逼二人亲口承认。

而这些,就要靠林知夏了。

只要林知夏坚定信念,她是二人的养女,总有几分感情。在林岚和夏兰兰心软的时候,总是有办法能套出话来。

就算套不出来,只要林知夏坚信林岚和夏兰兰是杀人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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