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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办法可以摆脱当时的困境。

只有放火杀人。

那是绝境之中,她们唯一能想到的逃脱之法。

那些人说,有了孩子,就老老实实的过日子罢。哪个女人不嫁人?哪个女人不生儿育女?就是到了外面,日子不也要这样过?在外面过不是过,在山里过不也是过吗?

他们山里的男人,还比外面的男人忠心咧!

外面的男人哪个有点小钱不找小三小四的?像他们山里的男人,就只守着你一个人,也不要你出去工作,只让你待在家里,把家里拾掇的干干净净,生儿育女就好了。

一个女人,能有这种日子过,不就是神仙日子?

……

可那些人不知道,没有人格和尊严的日子,对待一个自尊自爱、拥有独立人格的人来说,就是无尽的痛苦和折磨。

梧桐村的人,他们以为给你吃、给你喝,只在你不听话的时候打你,这样就是对你好了,这样一个女人家就该满足了。却没有想过,这和养一只小猫小狗有什么区别?

她们首先是人,拥有自己尊严和人格,其次,才是一个女人。一个可以选择结婚或不结婚,选择生育或不生育的自由的女人。

而那些人,全都愚昧自私,无知猖狂。

林岚甚至想,如果不是夏兰兰那时候拦着,或许,她能让那个村子的人都去死一死!

而林岚也知道,夏兰兰那时如果不是有了丛夏,那么,夏兰兰也是很想那个村子里的人去一起死一死的。

夏夏,才是她们的天使。

林岚和夏兰兰的对话非常简短,外人也不会知道她们在说些什么。

她们却也不会对外人解释,在说完这些后,夏兰兰出去处理一些事情,林岚则坐在了办公桌前,打开了邮箱,发现了一封匿名邮件。

林岚微微拧眉,打开了那封邮件,随即,冷笑一声,喃喃道:“你竟然,真的没有死。”

“但是,你为什么不去死?”

一个孽种,就不该来到这个世界!

原本十分理智的林岚,有那么一瞬间,几近疯狂。

她仿佛回到了二十几年前,她刚刚大专毕业。

那时候的大专生,还是很值钱的。只是林岚的家里非常贫穷,父母愿意让她读大学,还是她给家里打了一张巨额欠条给她哥哥,答应如果毕业后一年内给不了一半的钱,三年内不全部还完,他们就要把她卖一个好的彩礼钱,年轻的林岚才得以去读大学。

现在,大专毕业,林岚也的确找到了一个好工作,只是工作不错,工资却完全不足够应付父母和哥哥的吸血。这让林岚不得不重新找工作,结果,在找工作过程中,认识了一个非常温柔善良的姐姐,二人一起……被骗了。

直到林岚那时被运送出了那个城市,她才反应过来,被骗的只有她一个。骗她的那个温柔善良的姐姐,就是林知夏的生母!

林知夏的一家子,全都是人贩子!

林知夏的爷爷是,奶奶是,爸爸是,小叔是,亲妈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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