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周躲避不及的哥布林小怪这一次依旧没有发挥出作用,别说是围攻或是制造干扰了,能活下来就算不错的了。
——它们不是被哥布林勇士误伤,就是被回仔撞开、踩死。
双方都毫不顾忌周围的一切,回仔在又一次仗着猫科动物特有的敏捷躲过了哥布林勇士的攻击后,不禁跳远了一些,有些凝重的看着对方。
体型大的生物向来都会在对战中更占优势。
回仔当然不弱,然而对方的生命力实在太强悍了,它落在对方身上的攻击不说完全没有作用,但杀伤力确实也不算高,根本没有让它头上的血条掉上多少血。
如果再这样打下去,就算打到明天去都不一定能把这只血条极厚的哥布林给打死。
但灵在回仔出来之前特意跟领地内的生物都解释过,这些怪物头顶的红色长条就是它们的生命值,只有血条中的红色消失以后它们才会死亡。
考虑到这些变异兽也没有多少对敌的经验,她还跟它们特意强调过让它们小心怪物们也会用技能,要时刻关注它们的动作,不要看对方快死了就大意轻敌。
回仔牢牢记住了这些,正因如此,它才觉得棘手。
因为它自己就是这种血条极厚、普通攻击落在身上连挠痒痒都算不上的存在,故而它自然也知道对方有多难杀。
可是妈妈希望它能够在三小时内杀死它,实在不行将对方拖住也可以。
三小时有多长回仔不知道,然而它知道三这个数字可算不上多。
但灵在看到哥布林勇士时就推测,大概每八次攻城应该就会出现一个强大的主力攻城怪,中间的攻城都是单纯的靠堆数量,并不会太难缠。
而回仔的实力不弱,别的不说,巨化后的体重就摆在那里,绝大多数敌人被这么从天而降的一坐就能直接变成肉泥。
而就算侥幸躲过了,回仔一巴掌拍过去时也能把敌人给拍死。
然而它对上的却是个跟自己一样,攻伐能力不算逆天、防御能力却很逆天的敌人。
回仔想了想,要拖住它吗?
打不死对方的话,拖住无疑是最好的做法。
这对回仔来说也很简单,以它并不低的敏捷来说,它是真的能够把哥布林勇士溜得团团转的。
而交手的这段时间足以让回仔明白,对方力量、体质确实是跟自己不相上下,甚至还要比自己更强一些,可在速度上对方却是远远不如自己灵活的。
但是妈妈先说的是杀死它,不是拖住它。
这么一想,回仔不禁咬牙。
不行,不能拖,它一定要杀死它!
[狂乱]
它使用了一个连自己都不太愿意的技能。
回仔原本澄金色的眼瞳逐渐染上了浓墨般的黑,整个猫眼都被黑色所占据。
它并不是完全对哥布林勇士束手无策,只是动物在杀死敌人时向来追求无伤速杀,如果追捕猎物会导致自己受伤,那它们宁愿放弃这一次狩猎。
对回仔来说也是如此。
可它不想辜负妈妈的期望。
【系统提示:你正在对自己施展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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