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娜把脸上哭得乱七八糟未干的泪痕用袖子胡乱擦了擦,坐在床垫边一时有些纠结。
这盗贼头子明显挺厉害的,据西索透露他可是有几十亿的身价,就这么值钱到现在居然都没人敢把他们缉拿归案,说明他们这个团伙的实力非常强。
自己这脆弱的豆芽菜一样一掐就断的力量,招惹他简直就是找死。就算她现在能一拳捶碎巨石,但看西索那时候表情毫无波动的模样,显然并不觉得她有什么厉害的地方。
西索对于库洛洛的态度,仿佛两人武力相当,所以,就算是她现在厉害了一点,想打得过库洛洛依旧是痴人说梦。
她交男朋友的事还没和家里说过,她妈怎么知道她的朋友姓鲁西鲁的?
明娜想了一会,实在是想不明白,不过这不是现在最重要的问题,她现在最在意的是,自己决不能就这样灰溜溜逃走。
小时候,她因为身体素质不太好,被同龄人排挤,他们外出打猎而她只能眼巴巴在村门口看着,之后她不服气硬是在丛林里呆了三天,自己打了一头豪鼻狂猪拖回去。
豪鼻狂猪,世界上最狂暴的猪品种之一,群居,肉食性,攻击力强,鼻子非常坚硬,是他们攻击的武器,可以凭借又大又硬的鼻头把敌人拱飞出去!
虽然那时自己才六岁,搞得一身狼狈,腿都断了,但成功的喜悦足以压倒断腿的疼痛。虽然豪鼻狂猪在族人眼中并不是厉害的猛兽,但当时的明娜觉得自己已经很厉害了。
在父母面前乖巧,是她愿意和人贴贴,并不代表她没有脾气。
一想到库洛洛让自己破产,还欺骗她的感情,她心中的气怎么压都压不下去。
明娜磨了下后槽牙,自言自语:“我得找库洛洛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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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秀丽的小岛森林。
身高两米的壮汉给自己老婆倒了杯水,安慰她:“娜娜既然知道自己的记忆出了问题,那回村就能解决了,你就别担心了。”
本来就一肚子火的丽莎一个眼刀甩过去,单手叉腰,另一只手抵上他的胸膛,使劲戳了戳。
“你还好意思说!”她音量一下子拔高了,大声埋怨道,“要不是你把女儿从小保护地那么好,她至于天真到这种地步吗?”
丽莎比尔森,今年已经三十八了,比起女儿一米六的个头和柔弱的性格,她身高一米七五,身材火辣,健康充满力量的蜜色肌肤和英气的五官看着性感又美艳,常年的丛林生活更是让她的气质有种充满爆发力的美感。
现在,这位黑皮热辣大美女一脸暴躁语气激昂,和与明娜打电话时温柔的声音完全不同。
“那你不也溺爱孩子嘛。”诺森装作被她戳痛的样子后退两步,顺势坐在了老婆刚才踹断的树干上,委屈地小声嘟囔,“我当初说让她早点回去,你不也舍不得,让她在家多待几天嘛。”
夫妻双双互相对视一眼,齐声叹了口气。
是啊,要不是他俩让明娜再多留几天,当初金都催着明娜锻炼锻炼就去考猎人,就晚了那么两天,明娜就遇到了那崽种,真是天意弄人。
“你说娜娜这孩子,我是说过好男人就要赶紧拿下,可……可我也和她说了多少遍,外面的小白脸不可信!”丽莎越想越愤恨,“那长相好看的男孩子一看就不是善茬,花言巧语油腔滑调的。我就出去打猎没几天,女儿差点被人噶腰子。”
她女儿自幼体弱,从小就喜欢在森林里捡破烂,平时捡到受伤的小动物回来救救就算了,这出去打了几天工,回来后居然还敢捡男人了!
也是怪她,没教过女儿路边受伤的男人不能随便捡,血本无归不说,还容易把自己赔进去。
诺森一看老婆那个表情,就知道她又开始翻旧账了,男人头皮发麻,脸上也带出了点抗议:“老婆!你不会又后悔了吧!我都说了那是误会啊,我真没想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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