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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子淇一身黑色小皮裙,腿上手上还绑着绑带,站在立麦后显得挺有范儿。在她身后还有两个人,一个是键盘,一个是电吉他,都是3班的。

原来他们组了个乐队。

那庄绍呢?

前奏进,键盘和电吉他跟着启动,金子淇也随之抬首。追光灯打在她精致的小脸上,平常被学业掩盖的光彩此刻乍然浮现。

台下所有目光都聚焦在台上,聚焦在他们几个人身上,然后在她开嗓的那一刻再度震惊了一把!

不是说她唱得有多惊艳,而是因为——

因为后面他妈的居然还藏着一个人啊卧槽!!!

路小川狂拍孟野:“快看!”

“我他妈不瞎!”孟野吼。

舞台后方藏着一架鼓,鼓后坐着一个人,那他妈是庄绍。灯光终于打到他头顶的那一刻全场沸腾了,因为谁也想不到一中有人会玩鼓,而且这个人还是庄绍,那个年级第九的好学生,师太的乖徒弟。

庄绍没有刻意打扮过,就是一身黑而已,扣子扣一半松一半。另外他左耳戴了耳钉,右耳没戴。

但效果是炸裂的。

耳钉,寸头,鼓槌,这三样东西组合在一起简直就是致幻剂,让台上的他变成另外一个人,孟野匮乏的词库难以形容,直到旁边嗷一嗓子喊出来才惊醒。

“太他妈禁欲了!太他妈邪乎了!又文艺又狂野!!”路小川大喊,“我操我头皮发麻!孟野我爱他!我爱你同桌!”

“怎么哪儿都有你,”高原扶额,“你也不能见一个爱一个吧……”

孟野都顾不上聊天。

庄绍从来没说过他会打鼓,但他显然非常会,会到收放自如,会到孟野甚至怀疑他考过级。那两根鼓槌像是长在他手上,不时飞转,不时落下,跟玩儿似的,却又迸发出令人心跳失序的激烈节奏。

他的力道极寸,极其饱满,热烈得像火焰,噼里啪啦燃烧着的炙炭,好像有今天没来日,那种绝望的张扬显得恣意无拘。

“我要逆风去不管艰辛,唯愿凭鼓声将心振奋,带笑逆风去,飞一趟,青春的我未随俗韵。”

孟野不知道别人是不是跟他一样,但他就只能看到庄绍,看到乐队中最晦暗却最热烈的部分。有那么几秒钟他甚至忘了呼吸,心脏随鼓点扑通扑通共振。

庄绍的这一面没给任何人看过,一亮相就要划破黑夜,振痛观众的耳膜,令人目眩。

看完表演孟野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他特别想抱着庄绍说:“你他妈真是个宝藏!”所以他就真冲到后台去了,他就得抱抱庄绍,他激动啊!他骄傲啊!这他妈是我同桌!

不过庄绍换衣服去了,没找着人,没缘分。就看见金子淇跟那儿捂着脸哭,可能是太高兴了,自己把自己唱哭了。

回到座位路小川等人还激动不已:“见着庄绍了吗,我操我真没想到他这么牛逼,太给咱们班挣脸了!”

孟野说:“没见着,估计忙着呢吧。”

确实忙着呢,好些小姑娘去后台就为见庄绍一眼,更有胆大的直接找他要电话号码。

从礼堂出来吹了会风,孟野渐渐冷静,鸡皮疙瘩也消了。

他挺高兴的,不过也有点不高兴。

庄绍会打鼓这事之前从来没透露过,所以孟野觉得这厮有秘密,甚至可能秘密还不少,由此感觉到两人之间的某种差距。

十七岁的年纪早懂事了,孟野又不傻,他能看出庄绍以前家庭条件应该很优越,起码有钱学乐器,还学得这么棒。雁岭这小地方就不会有家长浪费钱让孩子学打鼓,要学也是学传统类型的,将来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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