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乐追满眼放光地说:“春文哥我以后都跟你混了!有肉吃!”
万竞霜过来把剩下的打包盒都打开,递给向乐追一双筷子,说:“家里阿姨做的不够好吃么?不喜欢东北菜?”
“阿姨做的也好吃,不过东北菜的好吃是东北菜的好吃,广州菜的好吃是广州菜的好吃,不一样!”
“那你就多吃点儿。”李春文很受用。
“哥,你天天出门都能吃到这么好吃的菜啊,”向乐追一边扒饭一边说,“怪不得都不回家陪我吃饭了。”
万竞霜:“昨天不是还一起吃了晚饭吗?”
那还不是因为我没吃饭,向乐追暗戳戳地在心里反驳道。
李春文哈哈一笑:“老万,你弟弟这是再跟你撒娇呢。”
又道:“我妹妹也是,一回家就让我陪她干这干那。现在大了还好,小时候我还帮她给芭比缝过小裙子。”
埋头干饭的向乐追恨不得把脸都埋进了碗里,耳朵尖儿红的滴血。
倒不是因为李春文说他撒娇,而是因为小时候万竞霜确实帮他缝过小裙子。不是芭比穿的小裙子,是他穿的小裙子。向家兄弟三个,向太太盼闺女盼了十年还是生了向乐追这么个儿子,于是放弃生个女儿,直接把小儿子当小闺女养了。
脸埋饭盆的向乐追没有注意到他霜哥嘴角隐隐露出的笑意。
下午,向乐追抱着万竞霜给他的游戏玩了很久,直到有一关怎么也过不去才不得不停下来,他想肯定是他霜哥把关卡设置的太难了,而不是他的智商有问题。
小团队的最后后一名成员,也是唯一的女生在下午的时候也来了,她比向乐追还小一点,万竞霜给他们彼此介绍的时候,她很自然地叫了向乐追向哥,这倒是向乐追生平第一次给人做哥叫他怪新鲜的。
可是这会儿他新鲜不起来了。
黎皙萍人如其名,是个有点带着水果香的可爱女孩,眼睛很圆很大,皮肤也很白,一头蓬松的黑色短发,漂亮的像二次元的人物。
她现在和万竞霜共用着一个电脑屏幕,条理清晰地和万竞霜分享着自己的想法。万竞霜听得很认真,时不时地点点头,连向乐追都能看出他对她的欣赏。
向乐追脑子里忽然冒出了一个想法——这间屋子里只有一个混吃等死的废物,就是他。
他们都有事儿做,都有目标,都在发光发热。
而他向乐追,不仅是个作业都要霜哥代写的垃圾,甚至连个小游戏都通不了关。
这种感觉很奇怪,但向乐追本质也不是个完全没有自知之明的白痴傻白甜。从小到大父母对哥哥们要求一直严格,而对他却只要吃好喝好身体健康就别无所求。这种双标是因为父母很清楚,他这根小朽木再怎么雕琢也不会变成栋梁,只能碎成渣渣。
他很久以前就知道自己是个平庸之辈,但这没什么,他生活富足没啥追求,有能无能的都无所谓,他对自己是个小废物的现实接受良好。
原来小学初中高中,大家都在为一个既定的目标生活,没有人是迷茫的。向乐追虽然中流,但也和身边的人一样,每天都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心安理得地过着每分钟都被大人们安排好的生活。
可现在,一直泡在象牙塔里的向乐追忽然意识到,这不是简简单单的有能无能的问题。
十八年来,他和万竞霜一同走在一条康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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