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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们都没什么意见,提姆或许是最高兴的那个,他总是抱着不切实际的希望,觉得布鲁斯的亲生子女们都在,肯定轮不到他再天天上那破班了。

真是会做梦,洛克希选择直接躺平让提姆看看自己有多废物!

一点自觉都没有,她的设定放在小说里面就是妥妥的团宠女主角好吧!当爸宝女、哥宝女、弟宝女跟妹宝女一点都不丢人,她超喜欢的!

趁着将狗仔快速甩脱,洛克希熟门熟路的回到了自己的家里,身上的球衣外套是洛克希从米兰内洛的工作人员那边拿的,穿上的触感她挺喜欢,已经提前要求黛芙妮在周边商店给她定上全套,所有一线队球员的签名款加上印着洛克希自己名字的定制款。

等时间来到晚上,约莫六点五十分的时候,洛克希接到了因扎吉的电话。

“您好,女士。”笑意从模糊的电话那头传了过来,“请跳进玫瑰花丛。”

洛克希闻言匆匆的拿着电话哒哒哒跑到大门前,一把将门拉开,她已经提前跟负责的保镖说好了如果因扎吉来了就把人放进来,此刻因扎吉站在门前,右手拇指与食指中间夹着一张薄薄的东西。

那是一张雕刻着玫瑰花的金属书签。

第22章 聚会。

洛克希坐进因扎吉的跑车时,还爱不释手的反复望着手中的金属书签,上头繁复的刻着漂亮的玫瑰花,指尖顺着纹路划下,脸上带着高兴的笑容,看上去似乎冲淡了身上深绿色裙子的厚重感,“怎么忽然送我书签……好漂亮!”

“前两天在一间小店里看见的,感觉非常的适合你。”因扎吉稳稳地驶出洛克希那巨大的豪宅,她高兴得合不拢嘴,“你怎么知道我最喜欢的花就是玫瑰了?”

因扎吉当然知道,他总共踏入洛克希位于米兰的豪宅两次,除了第一次的俱乐部派对之外,上次球员们跑来探病的时候他也来了,光是把车驶入豪宅就能隐隐约约闻见玫瑰的香气,在巨大的庭园中甚至有一片专属的玫瑰园,站在二楼可以很轻易地望见,玫瑰在米兰确实是十分受欢迎的花卉,但即便是见多识广的因扎吉,也没见过那么丰富的玫瑰品种。

其中有部份都需要专门的种植高手精心照料,如果不是特别喜欢的话根本就不会下这样的苦功夫,就算洛克希看上去就不是在自己身上铺张浪费的类型……但这就更能展示她对玫瑰的喜爱是周遭人都知道的事情了。

因扎吉敢肯定,授意种出这堆玫瑰园的必然是那位哥谭首富布鲁斯韦恩。

“那真是太巧了,因为我最喜欢的花也是玫瑰。”他只是眨眨眼,微笑着说道。

保罗马尔蒂尼的家同样也在米兰市中心的豪宅区,洛克希注意到在他们驶进高级社区大门的时候,外头已经有部份蹲点的媒体车辆,因扎吉十分善解人意的开口,“不用担心,我装了防窥玻璃,他们拍不到的。”

“那就太好了,不过就算拍到了也没什么关系,黛芙妮——我的助理——告诉我如果真的想要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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