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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是别有用心。

面对「D」牌雪茄店的证词,证明沃尔是雪茄购买者,与乔纳森租屋搜出的半支雪茄对上。

沃尔也当庭推翻曾在苏格兰场受审时的证词。

曾经面对雷斯垂德的询问,他表示不认识乔纳森租屋里的半支雪茄。

到法庭上,又说自己之前记错了。其实遗失了一支雪茄,辩称是乔纳森偷窃了雪茄,而不是他为买凶支付给乔纳森的酬金。

接二连三地否认,更改不了沃尔杀死乔纳森的事实。

法官与陪审团更倾向于范恩律师提出的谋财说,整条逻辑链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直到终审,沃尔不得不认清大势已去,无法再死撑。

最终承认是为谋求巨额财产而蓄意接近莫伦,暗中雇佣乔纳森犯下抢劫案,又为灭口将其杀死。

他用认罪换取一个要求。

如今,死刑犯的尸首是合法的解剖尸源。

沃尔请求在处死他后,给他留全尸入葬,不能把他的尸体送去解剖。

莫伦对不能物尽其用稍有遗憾,但也接受了得来不易的审判结果。

这次,范恩的律师团队起到了很大作用,很能把控庭审的节奏。

比如针对法官们的保守性格,从头到尾没有提出指纹痕迹检测的新概念,而是用了雪茄专卖店的证词证明乔纳森与沃尔的关联。

仅从科学角度,指纹检测更具不可推翻的客观性。

庭审却是人的行为,显然范恩团队更懂如何在最短时间内把沃尔送上绞刑架。

一旦把指纹痕检概念搬上法庭,会给对方律师抓到无限拖延判案的机会。

因为控方要先去证明这种未在英国出现过的鉴定手段是有效的、不会出错的,那需要庞大的数据支持,更要改变很多人的念。

在现阶段,以最快速度让沃尔得到应有惩罚是最大的目标,而普及指纹检测概念会导致迟则生变。必须有所取舍,懂得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

官司打得不容易,初审到终审经历了两个月,但莫伦隐隐有种感觉,这起案子的某些部分很“顺利”。

不是指她找到线索的速度,而是沃尔的作案过程中像是得到了某种好运加成。

根据沃尔交代,他在1869年留意到了瓦莱丽女士在黄金操纵事件中赚取大笔财富,想过那一大笔钱要是自己的就好了。

想与做是两回事。真正出现实现梦想的机会,是1872年春天去西非出差,窥听到瓦莱丽病重且准备立遗嘱。

沃尔利用律师的职务之便,辗转调查到瓦莱丽的遗产继承人是她远在伦敦的侄女。

同年八月中,他回到伦敦,开始接近仍不知道即将接收大额遗产的准继承人。

期间,沃尔的运气不错。发现旧友乔治史蒂文的女友露娜伊迪与目标猎物在同一家电报公司上班。

在了解乔治与露娜的脾气与情侣相处模式后,他暗中故意挑唆,期待露娜将来会在工作上针对莫伦施压。

又在观察露娜伊迪的时候,发现了住在她家附近的烟囱清工乔纳森基尔适合作为斧头巷的抢劫犯。

沃尔企图让莫伦在短期内陷入黑暗低谷,他伸出援手给出全方位支持,营造出非常可靠、人品极佳的形象。

当莫伦一夜暴富,像是范恩这些瓦莱丽生前的友人提出建议时,也会支持患难见真心的沃尔成为莫伦的伴侣首选,而不是名利场里的权贵们。

攻心陷阱的设想不错,100分的完成度做到99分。

莫伦心里清楚,沃尔致命的失败是让原主意外死了。

回头再看沃尔的整个操作过程,效率未免高了些。

他本人认为是好运曾经站在他的一边。就像去黑市,第一次就顺利买到了氰化物的毒液注射器,没有遇到缺货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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