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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一个叛逆期让老爷子头疼一下,只是行囊还没收拾好,老爷子便将她赶出家门。

从此,她开始被迫在白天流浪,有家不能回,只能自力更生,小小年纪就满山跑,只为了吃上一口肉……

这种情况持续到她七岁那年去破坳山上小学,每天要跑十几里山路后,才得以终止。

家里有这么个老爷子在,她早就怀疑这世界可能不正常,狗精的出现印证了这点,她将他带回家时,老爷子亲眼看见狗吐人言,果然没有丝毫惊讶,只是定定地看了她,足足有一刻钟,但当她想问清楚时,老爷子却避开不谈。

想到这儿,任遥长叹一声,看眼天色,估摸着差不多了,起身收拾好书包,顺脚踢了下狗子:“回家了!”

之前跑得这么急,就是为了有时间吃零食,大概天底下所有家长都不喜欢孩子吃这些垃圾食品,她家老爷子虽不管这事儿,但却非常反感她与外界过多接触。

奇怪的是,明明不喜她与外界接触,却在她七岁那年,主动提出让她去破坳山上小学,感谢这个世界的法律,让她这个偏远山区儿童也能享有受教育权!

当任遥面不改色地背着十公斤重的书包推开院子大门时,突然听到里屋传来大人的交谈声,这可是稀奇了,她从小到大,从未见过有人上门。

“爷爷,我回来了!”她刻意喊了一句,平常她是不会喊的,老爷子觉得这样不稳重。

“吆五喝六的,回来了就回来了!”屋子里的声音静默了一会儿,老爷子才应了一声。

她卸下书包,挂在脸盆架上,一边洗手,一边朝里屋张望,任远那傻狗早就摇着尾巴进去了。

不一会儿,里屋走出一人,看上去年纪跟老爷子差不多,衣着打扮却很讲究,他停下脚步,对任遥微微一笑,而后快步出了院子。

屋子里传来一声轻咳,任遥赶紧擦干手走了进去。

老爷子穿着一身唐装,戴着老花眼镜,躺在老梨花木制成的摇椅上,手上拿着信纸,旁边的矮桌上放着信封,朱红色的蜡印粘在封口,断做两半。

“回来了!”老爷子将老花镜取下,然后将信递给任遥,“看完说下你的想法。”

任遥接过,一目十行地看完,按下心头的震惊:“爷爷,我不想去。”

这里头说要接她去大城市生活,看这写信之人的口吻,可能是她的至亲。

“这是你爸妈写来的,”老爷子看着她,神色复杂,“当初接你来这儿,他们并不知情。”

任遥不解地看着老爷子,想了想,眼神坚定道:“即便如此,我还是喜欢跟您一起生活!”

大山阻碍了人们发展,但也为这里的孩子,提供了数不尽的乐趣,特别是任遥,她不是普通孩子,上辈子她兢兢业业,在大城市做了一辈子的螺丝钉,这辈子再走一遍老路有什么意思?

况且,即便老爷子可能有什么独特之处,但怎么说也是个孤寡老人,一个人将她养大不容易,她又不是什么冷心冷肺之人,这么多年的教导与陪伴,她早就将他当成最亲的人,又怎么忍心留他一人在这儿。

感情都是相互的,事实上,老爷子在她身上倾注的心血,要比她想象中多得多!

他注视着这个由自己亲手带大的孩子,又看了看旁边摇着尾巴,不明所以的傻狗,良久,似是下定了某种决心,牵着任遥,往后院走去。

任远哼唧一声,摇着尾巴跟在后面,被他深沉地看了眼,当即汗毛直立,停下脚步,不敢动弹。

后院开辟了几个菜地,穿过一畦绿油油的小白菜,祖孙俩继续前行,直到一处小阁楼,门上匾额,上书“任氏祠堂”四个大字。

推开门,入眼是十多个牌位,庄严肃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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