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对方说得没错,自己还得找找感觉,再搜几段吻戏观摩学习一番。
秦朗是个行动派,说干就干,在晚上找了几段非常经典的吻戏,仔细研究了一晚上,什么姿势什么力度,嘴巴舌头如何动,都看了个分明。
只不过可能是研究得太认真深入,秦朗这夜做个了冗长繁杂的梦,梦里全是自己在跟人接吻。
当然这个人也不是别人,正是宋墨。
不是林文恒和金世锦,而是自己跟宋墨。
在梦里,两人将他睡前看过几段经典的吻戏,什么舔吻吸舌吻全,全都复制了一遍,那叫一个缠绵悱恻难解难分。
翌日早上醒来,梦中那接吻的感觉,还真实得历历在目。以至于去片场时,他都没好意思跟宋墨对视,总觉得自己对人做了什么坏事一样。
上午拍摄的机场戏,是两位主角各自的戏,都还算顺利。
秦朗第一次如此期望时间能过得慢一点,但短暂的半天还是很快过去。
吃完饭午休后,第一场吻戏如期而至。
片场工作人员准备时,李思年笑呵呵问:“小秦,这场戏昨晚对得怎么样?”
“还行吧。”他不好意思说,其实压根没对。
李思年点头,继续笑道:“放轻松,一场吻戏而已。”
秦朗用力点头:“嗯,明白。”
李思年又笑呵呵道:“后面还有两场床戏呢!”
秦朗:“……”怎么感觉压力更大了。
他今天上午拍摄一直很投入,就是为了让下午拍摄时,带入感更强一点。
在导演回到主机位后准备时,他看了眼已经坐在沙发闭眼酝酿情绪的宋墨,自己也站在一旁闭上眼认真找感觉。
先是在脑子里过剧情,然一遍又一遍催眠自己说服自己,自己就是林文恒。
只有当自己彻底变成林文恒,这个吻才会变得水到渠成自然而然。但凡还能空出一点心思想自己是秦朗,对方是宋墨,恐怕都会有心理障碍。
没错,我是林文恒。
1939年生活在香港的十九岁大学生,爱上了一位孤独没落的富家少爷。
秦朗这次的自我催眠前所未有的成功,以至于在打板之后,他几乎就忘了自己是秦朗,忘了这是拍戏,只记得自己是林文恒,站在窗边的那位长身玉立的男人,就是自己的爱人。
当然金世锦转过身笑盈盈看向他时,他也不由自主弯起嘴角,眷恋地望着对方,心中默默心中感叹,金少爷生得真是俊,是自己见过的最好看的人。
金世锦光脚,踏着地毯,慢悠悠走到沙发坐下,对他招招手。
一个信手拈来的小动作,都带着说不上来的风雅迷人。
林文恒滑动了下喉咙,一步一步走到他旁边坐下。
金世锦将手中的英文书递给他,轻轻一笑,道:“你英文应该不错吧?我眼睛看得有点累了,你给我念念。”
林文恒点点头,接过书。
金世锦打了个哈欠,倒下身体,慵懒地半躺在沙发扶手,缓缓闭上眼睛。
林文恒默默看了他一眼,目光依依不舍移回来,落在手中的书页上,开口慢慢念起上面的英文字。
他读得很慢,声音缱绻温柔,因为这是读给自己所爱之人,每念一句话,都仿佛是在向对方告白。
也不知过了多久,耳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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