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在亚当身上渐渐没了知觉。
小离打开扫描,对木歌全身的温度检查了一遍问:“大哥体温身高了一度,会有问题吗?”
亚当把木歌揽紧了些:“他没事,这次之后,他的身体就能适应我了。”
小离点点头,亚当不是第一次咬木歌,第一次的时候木歌晕倒在月馆,差一点就没命,还好月馆的人把他救了回来。第二次木歌没有什么大的反应,应该亚当的血液成分对他的身体起了作用,至于这第三次……亚当说的适应……是以后怎么咬都不会有反应了吗?
小离单纯的脑回路里想着这种奇妙的血液融合方式,亚当的族人能分化成不同的性别,靠的就是不同个体血液中的细胞再生吧。他和木歌融合之后,木歌应该也具备了他的再生能力。只是这种单向输入的再生能力会不会随着细胞的死亡逐渐消失,又或者它们能在死亡之前无限增值呢?
一种可能会让木歌短时间具备再生的能力,另一种让木歌具有同亚当一样的永生能力。
要是后一种就好了,小离想。她是不会死的,要是让她几十年之后看到木歌衰老然后最终离开她,她一定会很伤心的。
亚当和她说过,不是所有的人都想长生,有的人类会过早结束自己的生命。小离知道,木歌就是那样的一个人:他崇尚自然,觉得生老病死、万物更迭都是自然规律,人不应该去对抗自然法则。
如果让木歌知道他不会老死,他可能会非常非常生气吧。生她的气,也生亚当的气。
亚当在木歌离开的那几天和她说过,要不是木歌来了,他觉得活着就是在受罪。人类为了研究没有把他当做高等生物,他表面上风光,实际上只是颗摇钱树,在无尽的、相同的时间里重复做着同样一件事。小离综合亚当的所有资料, 觉得亚当对她说的是折断翅膀这件事。
他已经断了五次翅膀了。
亚当不喜欢人类,只有木歌是特殊的。小离能理解他,因为人类之中她也只喜欢木歌。虽然奥利总在她面前表示他很喜欢她,可是她对奥利始终喜欢不起来。
在小离还没有将人生真谛思考透澈,亚当已经坐在浴池边上,将木歌的衣服都剥了。他没有将木歌放进水里,而是学着小离擦身的模样用毛巾将木歌身上沾到的血的地方一点点地擦干净。
那份细心让小离看得张大了眼。
“需要我帮忙吗亚当?”小离在距离他俩不远处跪坐了下来。
亚当看了她一眼回答道:“不需要,木歌是我一个人的,我不想让别人碰他。”
小离恍然道:“对哦。对人类来说,占有伴侣是被视为理所当然的。还会让伴侣同其他异性保持距离。你让我走开也是可以理解的。”
“那你走开吧。”
“好的,有需要再叫我吧。”小离站起身来,脸上笑眯眯的:“你没有把大哥的衣服带过来吗?我去拿吧。”她说完就往外走,机械小碎步又快又稳。
不愧是家务机器人啊,还能知道没带衣服。亚当给了小离一个赞赏的眼神,目光又转回到木歌身上。
木歌脖颈上的伤口已经止血,躺着的模样像极了一位睡王子。亚当读过一些人类的文学故事,其中有许多篇目是王子拯救公主的。在他看来木歌的模样比书上的公主还要好看上许多倍,奇怪的是他竟然还没有伴侣。
亚当对自己把木歌占为己有的行为很得意。这是他长这么大第一次这么喜欢一个人,这个人刚好在恋人的挑选仪式上与他见面。最初木歌的眼神根本就不在乎他,好像他的美貌完全不足以打动他。这对亚当来说是莫大的侮辱,在他的族群里,最漂亮的原生体会受到最大的关注,所有的人都羡慕他,真挚地祝福他找到喜欢的人。
亚当发誓一开始只想逗一逗木歌,却弄巧成拙,把他吓得跑到恋人房间躲起来。自那之后他改变了策略,让自己变得柔弱一些,可爱一些,他开始利用自己受伤的事,让木歌看到他后背的伤口。这一招果然奏效了,木歌开始抱他到处走,心疼他的眼神都放在脸上。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