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曜就明白自己情急之下叫出了小白马的名字。
他顿了顿,有点不好意思地点点头,“我最喜欢吃橙子糖。”喜欢到了会用它命名赛场搭档的地步。
余曜觉得自己的话已经说得很直白了。
以往他总是藏着掖着,不想让人窥探分毫。
但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离别在即,心绪被牵动,想到了过往的种种,余曜突然就不打算再吝啬于自己的表达。
再说了,这本来就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心思。
他直直看向对面的青年,“这个名字很好听,我很喜欢,一直记到现在。”
这下率先转过眼的轮到了祁望霄。
“喜欢就好,”青年第一次被反将一军,有点不习惯,可等反应过来之后,就感觉到胸腔里有什么在怦怦怦跳动。
“一起走走?”
祁望霄主动提议。
余曜兴致不高,但也没拒绝。
两辆轮椅并排走在吉特镇的街道时,说不引人注目是不可能的。
尤其是余曜的那张脸早就随着k2峰又一次的名声大噪而家喻户晓,吉特小镇上的人们都很喜欢这个年纪不大的英俊少年。
先不说他给这个小镇带来了名气和客流量,就说他安置了镇外的流浪孩童,还把他们打包安排去读书上学,就已经足以证明少年的善良和好心。
大家表达喜爱的方式都很朴实。
以至于半条街都没走完,余曜看了看自己怀里抱着的新鲜水果和蔬菜,其中甚至还有两根洗干净的胡萝卜,就有点怀疑人生。
“古代有掷果盈车,小曜今天也体验了一次。”
祁望霄难得调侃一句。
余曜把胡萝卜放进袋子里,好笑道,“人家掷的是果和花,我这连胡萝卜都有了,不过刚好可以带回去给橙子糖加餐。”
寒冷地区的水果蔬菜比肉金贵。
余曜很清楚这些礼物的份量,并没有一点要嫌弃的意思。
他妥善地把东西收进轮椅上系着的袋子里,然后一抬眼,就有什么影子掠过视线。
手比大脑都快地接住,就撞上了幽幽梅花香。
青年温温笑着,用手帕擦拭指尖,“这下果和花都有了。”
余曜碰了碰鹅黄花瓣,唇角不受控制地翘了一下。
心情不知不觉间就好受很多。
等到几分钟后,风送来一阵铃铛声,一群穿着军大衣花棉袄的小孩从学校跑出来,认出这就是资助他们的恩人,小旋风一样地冲过来围住,叽叽喳喳围着少年关心说话时,余曜就再没有心情想那些有的没的了。
看着一张张已经洗干净的笑脸,余曜突然觉出自己完成k2攀登和速降,吸引巨大流量的真实好处,也发觉了自己来到吉特镇的意义。
至少他来过。
至少他留下了些什么。
余曜因为离别而下雨的心情直到此时终于豁然放晴。
他摇着轮椅和祁望霄一起回客栈,中途无聊,还使了个坏,玩碰碰车一样撞了青年一下。
祁望霄扬了扬眉,望进琥珀色眸子深处,就知道余曜已经彻底转换了心情。
这样就很好。
他想,自己果然还是更偏爱看见余曜意气风发的向上模样。
伤感离别的底色太沉重,不适合他。
余曜其实也觉得不适合自己。
他都经历过了那么多次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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