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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的交易短暂而迅速。

以至于发现旅馆老板打包行李要跟他们一起走的时候,余曜都小小地吃了一惊。

“戴维先生?”

戴维言笑晏晏地把原委解释给他们听。

余曜也没想到自己的经纪人挖墙脚到这种地步,忍俊不禁的同时又有点担心,“班老板,那你的女儿怎么办?”

昨天晚上吃饭,少年已经了解到了,班开元有一儿一女,大儿子早已成年回国,只留下小女儿在身边,看上去才八九岁的年纪。

班开元早有准备,大大咧咧的,“我把她送去路斯塔姆家了,他们家孩子多,多添一口饭的事,好说好说。”

路斯塔姆赶着自己的马儿走近,“我会让法丽扎娜照顾好她的。”

他们看上去很有默契,不像是第一次托付孩子。

余曜也就没再多嘴。

他按照路斯塔姆的好意,把重的物品都放到他带来的马儿身上,顺手还摸了两把。

路斯塔姆生怕自己和自己的马被嫌弃,连忙解释道,“这里不用大马,矮些,更稳!”

余曜当然知道,他甚至还知道在通用语中,Horse指代大马,Pony指代小马。

普通人可能觉得,马术之类的比赛,必定是高头大马才精彩威武。

只有小孩子才骑小马。

但从事过马术项目的余曜却很清楚,pony最早就是用于起乘和运输,骨骼更粗壮,能够承受更重的份量和更恶劣的天气,性格也更加的聪明、友善和勤劳。

余曜其实更喜欢pony一些。

他之前所拥有的,就是一匹一身雪白,没有一丝杂色的pony马,名字也是他取的,叫橙子糖。

马术运动里,马的定义是并肩而立的伙伴和队友,每一位骑手都和他的马儿有着相当深厚的感情。

所以余曜在马术世界里完成任务后,硬生生多待了许多年,一直熬到把橙子糖送走,才安心离开。

少年的眼里带着笑,有很深的怀念。

路斯塔姆就试探道,“我有一匹很漂亮的马,性情温顺,你想骑吗?”

余曜下意识想要回绝。

可路斯塔姆着急讨好雇主,急忙吹起口哨。

“哒哒哒——”

优雅的小碎步快而急促,从石板路的那头走近。

莫名熟悉的韵律节奏让余曜回了下头,就再也挪不开眼。

“好漂亮的马!”

“真白!”

小伙伴们在旁边惊呼出声。

余曜也觉得真白。

是月下霜,屋上雪的那种梨花白,和他的橙子糖像了十足十!

少年望着那匹高高仰着脖子,模样英俊的马儿,从前的无数美好回忆都涌上脑海。

“要试试吗?”

路斯塔姆看出了余曜眼里的热切,难得骄傲地挺了挺胸脯,这可是他家最漂亮的马儿,饿死都舍不得卖的那种。

可以试吗?

余曜在摸到马儿背上那掇手感绝佳的毛的时候就已经彻底沦陷。

见眼前的马儿和橙子糖一样温顺,眼神清澈,就把手伸到前方让马儿嗅了嗅。

他根本就不需要脚蹬,长腿一甩,借着惯性,一个翻身就上了马!

“行家!”

路斯塔姆当时就惊呼出声!

其他人也都吃了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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