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男人,也应该算不上占你便宜吧?”宗锦道。
“确实不算,”赫连恒道,“这算点火。”
“什么点火?”
“点的什么火,你不是最清楚。”男人声音低哑,着实像有火在烧,“从前我便想说,你若不是美不自知,就是恃美作乱。”
“……哈?”
“趁我醉时进我的卧房,自己喝醉了又会主动献吻,更有现在这副模样……在一个爱慕你的人身上动手动脚。”
赫连恒突然间正色地叫他,还是叫他许久不曾听过的称呼:“尉迟岚,你究竟是太无防备,还是天生喜欢白给?”
后知后觉读懂他意思的宗锦,只能抿着嘴再不敢动弹,也拣不出话来反驳。
谁知赫连恒像是起了性,接着说:“点了火,是不是该熄火。”
“你我现下都这般重伤了,你还想这些?”
“我原不曾想。”
没说完的话,便是指责他不该动手动脚。宗锦自认理亏,只好抿上嘴,再不还口,也不动弹。
赫连恒再问:“无话可说了?”
“…………”
宗锦以沉默认了这话。
“那既然嘴闲着,”男人似笑非笑道,“那不如忙些该忙的。”
——
听见这等荤话,宗锦顿时觉得自己被嘲弄了,再顾不上赫连恒身上是否有伤,突然发力地想要从对方怀里挣脱出来。
谁只赫连恒竟早有预料,时机掐算得刚刚好,同样发力摁住了他,叫他挣脱不了。
“赫连恒!你别得寸进尺……”
他低低地怒喝了句,话刚说出口,便听见男人疼得抽气——为了摁住他,手臂自然要动不少力气,那被狼啃出来的伤哪经得起这折腾。宗锦勉强抬起头,斜眼往自己肩头一看,纱布上已经有血渗出来,伤口定然是裂开了。
虽说他不觉得大男人有什么好心疼的,但身体却自顾自地停下了挣扎之意。
赫连恒的长发未曾束起,就散在肩头,挣扎间落到了胸前,落在宗锦的鼻尖。他呼吸时,便能嗅到赫连恒发间独有的气味。准确来说,那并非赫连恒头发上的,而是赫连恒身上的。
宗锦很难去描述那究竟是什么味道,似乎与他这辈子嗅过的气味都不尽相同,像雨后的竹林混杂上了些柑橘的香气,可又很淡,淡的叫他都无法形容那是“香味”。
那只是赫连恒的味道。
男人垂下头,在他耳边轻声地说话:“这不叫得寸进尺,这叫表里如一。”
听觉和嗅觉同时被裹挟进了未知的漩涡中。
宗锦能感觉到男人动了动,接着侧腰上便有何炙热的物事抵住了他。同样是男人,那是什么东西他再清楚不过。虽说宗锦一向对情事提不起兴趣,但总有性起时自己处理的时候;所以赫连恒会有这般,一点也称不上意外。
他眉头紧皱着,憋出一句:“未必是我害的?”
“不然?”
“那就是你好色啊,我从前怎么没看出来,你还是个色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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