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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恒太适合站在高处,就连俯视众人的神态都如此衬他。宗锦看得心头发紧,强迫自己挪开眼,故意盯着训练场旁边的围栏。那上头插着四棱旗,像响应赫连恒的话般随风飘着。

“等收拾了枞坂,还怕没有诸位冲锋陷阵的时候么?”赫连恒道,“我不在这段时日,务必守好四城。此次未随我出征的,和此次同去枞坂的……”

男人朝旁边伸出手,有下仆在旁抱着小酒坛,见状立刻将坛子递过去。

“赫连恒敬诸位!”

他语罢,提起酒坛,豪气万千地仰头饮下。

透明的酒倒得太急太快,从男人唇角漫出来,沾湿他的衣襟。但他并不在意,继续喝着,训练场四周和高台上立着的一盆盆火,照亮赫连恒下咽时起伏收紧的喉结。宗锦扫过一眼,想骂句装模作样,却又骂不下嘴——眼前的赫连恒,可比任何时候都要男人。

没有那身麻烦的礼仪,丢掉了谦和文雅。

身着战袍,红缨飘动,仰头饮酒……接着,男人的嘴终于离开酒坛,他将坛子倒置晾在众人眼前,再狠狠一摔。

“哗啦——”

酒坛碎裂,随即赫连恒有力的声音回荡在了训练场上方:“赫连必胜!”

“赫连!赫连!赫连!赫连!……”

——

对于此次出征枞坂的计划,宗锦一概不知,他甚至连赫连恒打算带多少人去都不清楚。从轲州出发的军士不过八千人,北堂列,还有另外两个宗锦并未见过的男人,三人各统辖两千人,江意却只管手下一百二人,余者尽数归赫连恒亲率。人早已经在轲州郊外集结,趁着夜雨时汇合出发向枞坂禁军,竟也称得上悄无声息——至少轲州的百姓对此都浑然不觉。

除了江意带着的人,所有人都身着战甲。

宗锦便在江意的队列中,往前望看不见领军的赫连恒,往后看也似没有尽头。八千人的长队,算上辎重,能拉扯出老长的队列。一跟人汇合,宗锦便松了口气,至少抵达枞坂之前,他是不必再担心和赫连恒相处了。

在马上如此想着的他,情不自禁低头看了眼腰间挂着的玉佩。

他到底为何会如此心慌意乱,如此想逃避赫连恒呢。宗锦从白日想到黑夜,仍没有想通。

大部队行军不比之前那些数十人出境的时候,列队算不上太整齐,速度也慢,尽可能的让队首与队尾保持在能飞快通知到的距离,避免遇袭时无法迅速做出对应。这种速度对于在马背上长大的尉迟岚而言,就跟散步没什么区别;宗锦垂着头自顾自想着,在队列中安静得仿佛换了个人。

时间在行军中飞速流逝,他们已从山林间走到了轲州的边境小城附近。赫连恒仍然没有停下来休整的意思,整个队伍有条不紊地继续走;这意图非常明显,宗锦一想便知,男人是打算夜晚行军,白日休整,最大限度地让敌人晚些察觉到兵临城下。

只是枞坂这么多年,能在赫连的包围下依然存在,到底是有些地利人和在其中的。

首先是枞坂整个地方乃盆地,四周高山峻岭绵延不绝,轻骑想入侵都很难办;更莫说那些攻城的辎重和重骑了。接着是地势,枞坂境内多树木,乐正家的兵马自然对林间路熟悉,单单是从这点上就已经胜过了赫连许多。最后是枞坂的特色——狼骑队。

整个呈延国境内,只有枞坂有这样特殊的狼群,名唤丛林狼,不仅凶悍敏捷,还有三五配合,集体作战的智慧。丛林狼不如马匹高大,人骑在上头自然是做不到;但枞坂乐正氏,自古便有驯狼的本事,那些丛林狼被他们用软甲武装,还能听从他们简单的命令,实属厉害。

宗锦过去不是在排兵布阵操练演武,就是在研究地图;枞坂的地形与特色他也记得不少——在高山峻岭外,只有一出是勉强能叫辎重通过的峡谷。赫连军此番,只能从那里进去。

他正想着,队列前头有人忽然吹了声口哨。

宗锦茫然抬头,还不知怎么了,就见身旁景昭一拽缰绳,带着马往旁撤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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